定,意见应认定强奸,是否违背妇女意志,不是自愿的就可以认定是强奸。北京没强烈反抗的70-80%。 从现有证据看,镇长是领导,人大副主席顾及影响,事发后给孙电话,感谢支持。给她妈打电话, 从这些看,都可以认定为强奸。关键看是否违背妇女意愿,给孙打电话,哭着说给她妈打电话看, 193 是违背了她的意愿,处理上要从重。 罗丽:兰杰阳、杨笛星很负责任,仔细阅卷,总体意见倾向于强奸,违背妇女的意愿,公检意 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但不排除是强奸,案件的底线是从重处理。 崔常委:定强奸是司法机关的事,司法否定,如何对照或比照条规,怎样表述,给予双撤行不 行? 崔讲:前面把司法机关结论提出来,司法机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事情经过后,女方控 诉、报案,强调男方的责任,意思是指出不是女方自愿的。表述双方都能接受。 省纪委审理室兰杰阳主任讲:比照《条例》第132 条从重处理,上报的处分意见较轻。(中国 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二条 利用职权、教养关系或者诱骗等其他手段与他人发生性关系 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崔讲:处分稿拟好后,市县先把关后,电传省信访、审理,把关后再下文。 8 月10 日,中县纪委常委就此案做出决定:认为强奸罪不成立,给予刘军元留党察看一年,行 政撤职处分。 一位干部讲,刘军元案之所以判成这样,一是当时的县委书记要晋升,如果按强奸处理,影响 太大,有可能影响到其仕途。所以就不断给女方加压,最后按作风问题处理。二是刘军元整个家族 四处活动,为此不惜卖了楼房。 这个案件到现在仍然余波不断,我挂职期间,多次听到中县官场就此事流传的一段顺口溜:刘 军元,真胆大,政府竟敢X 人大!丢了官,还不算,很有可能被判成强奸犯! 对于此案,到现在,仍然意见不一,一部分干部认为是通奸,一位纪委的干部说: “这个事情,关键是她妈搞坏了,不该报案。私下解决,要些钱,是最好的。为什么报案,是 怕有人看见了,面子上不好交待。” 而当时的一位和刘军元有过节的证人,则认定是强奸,他说: “如果是我,当时就把他的腿打断,看他还怎么四处活动?这个事情反映了咱们国家政治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