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会,取得谅解、重新做人,继续为党为人民努力工作。 二是王张二人在县城活动量大,特别是一个是副县长,一个在团结公社当过书记,笼络人多, 为他们掩盖错误,开脱罪责,使之逃之夭夭的人大有人在,加上其哥(张泰康)是县委副书记,是 否从中包庇那就很难说了。 三是当前党风社会风气不正。揭发经济领域犯罪行为本应是每一个公民义不容辞的社会义务和 政治责任。但是在当前揭发者不能立足于人世之中,更不能成为什么斗争“英雄”,弄不好还成为 众矢之的,比犯罪者还要臭。一个人不能不为自己考虑立身之地,何必去自找麻烦、自讨苦吃,基 于这种思想,才迟迟没有揭发他的问题。 为了帮助组织上及早弄清王封文的问题,我仅提供几点线索。王在团结公社任职时,张庄大队 是他的点,住了好几年,他所用煤换砖、卖砖都是张庄大队砖瓦厂厂长经手的。王为了感谢这位厂 长的“恩德”,在上海看病归来时,特地花了几十元买了一台收音机,赠送给这位厂长作为报答。 主管大队队办企业的副支书刘雨基也深知此事。组织上可通过这两个人即可弄清王的问题。另一方 面,砖瓦厂也不是真空,砖瓦厂的工人肯定有许多人是有觉悟的,再访问一下会计、保管、发货人 是能够了解出一些问题的。同时,还应注意,当前弄清王的问题阻力还是比较大的,因为,时至今 日,他们的攻守同盟何尝而不定呢?这就要看地委、领导小组的决心了。 以上是我的揭发,鉴于目前情况和种种原因,尚不能披露我的姓名和工作单位,请组织上见谅。 此 敬礼 揭发者 一位共产党员 国家干部 收到这封地区纪委转交的举报信后,中县纪委和打击经济领域严重犯罪活动斗争办公室立即开 始了调查取证,结果是: “王封文同志没有以劣煤兑土充好煤,没有煤换砖及每块5 分出售;没有高价卖木料;帐面根 本没有非法获利2000 多元情况。去上海看病带香油绿豆送人求援,虽属不正之风,并无行贿之意, 更无高价出售非法获利200 多元行为。我们认为此信反映情况不实,纯属诬陷进行人身攻击。请领 导对此信予以查处。”(中共中县纪委王封文卷宗) 但是,此时,曾与王封文在团结公社共事,并在中县打击经济领域严重犯罪活动斗争办公室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