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的王胜利出现了,他向纪委汇报了王封文领取团结公社钢板网厂1015 元奖金的事实,事情由此 急转直下。 团结公社钢板网厂属于社队企业,1976 年建立,但因原料不足经常停产,欠国家贷款20 多万, 一年利润却仅有8 千多元。1979 年9 月北山地区社队企业熊局长到厂里检查工作,厂长冷洋堂汇报 了原料不足的困难,熊局长批评说,你们思想保守,应该发动群众找米下锅,定个购料提奖制度, 贴在汽车站、火车站,不管军民人等,购来铁皮就按制度提奖。公社党委研究后正式实施这一制度, 结果效果明显,实施之后厂利润收入30 多万元,等于提奖制度救活了一个厂。 据厂长冷洋堂讲,1979 年年底,王封文在县医院住院,他去看望,期间谈到盖房的事情。冷洋 堂说盖房困难的话,可以给厂里搞点铁皮,按制度可以提奖。王封文说,我搞怕不行,我是领导干 部,但被冷洋堂以制度为由说服。王封文就给在地区物资站工作的内侄张立志写信,张立志找了地 区二工局的熟人,让冷洋堂办理购回铁皮29.61 吨,扣除各种费用,应提奖金1015 元,但谨慎的王 186 封文以内侄张立志的名义办理了提奖手续,实际却是由冷洋堂先后两次把存折600 元和现金415 元 送给了王封文。 中县纪委调查后认为,王封文身为公社党委书记,为奖所诱,见利忘义,虽写了个信,实际物 资是他人搞好,又冒他人之名,收受所谓“奖金”,实属受贿,错误严重。因此在给北山地委纪委 的请示报告中,建议给予王封文党内警告处分。 但是,王封文认为自己是按制度提奖,对自己的处理不妥,并且积极活动,希望能够减轻或者 免予处理。当时的纪委书记罗文礼说: “我曾和张副县长一块到地区纪委做工作,但当时的纪委领导不松口,要求必须查办。他们后 来还找了记者,捅了上去,这就把事情搞坏了。”(访谈,2009) 结果,地区纪委的处分决定是:王封文应负政治责任,性质为受贿,决定给予王封文同志留党 察看一年的处分,并撤销行政职务,同时退出赃款。 案件查处的过程中,王封文正因脑血栓在洛阳住院,此事对于他不啻为五雷轰顶,无疑加重 了病情。处理结果和本人见面后,王封文认为事实有出入,定性不准,对他的处理过严,因此不同 意处理结论。一年之后,王封文又写了诉讼书,认为组织处理不妥当,为自己喊冤。此案更大的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