则是潜于水下的群众监督,看似水面平静,实则暗流涌动。这也意味着,在中国,做官之要在于做 人。一个有道德,各种关系处理良好,又具有政治智慧的官员基本上是安全的。一位中县纪委领导 说,举报的都查不过来,怎么可能主动出击呢?所以,越没有人举报,或者越较少的人举报,一位 官员的安全指数也就越高。而如何不被人举报,如何少得罪人,则是一个官员的立身之基。 哪些干部会成为纪委查处的目标,一般来说是三类:一是私欲泛滥,贪腐问题较重,臭名远扬 而被纪检部门掌握实质性问题的;二是对党和国家的事业造成重大损失的;三是具有重大人格缺陷, 处处结怨,得罪人太苦的。而这三类又有一个前提,那就是领导不保或者无法保的。而中县纪委的 一位领导却说,所有被查处的干部都具有一个特点,就是其有实质性问题被纪检部门掌握,那么, 翻船就是早晚的事了。而从纪检部门内部来看,存在一个问题域,也就是哪些领域容易出问题,有 经验的纪检干部一看就知,比如:交通领域,工程领域,土地领域,人事领域,矿产领域,后勤领 域等等,与之相对的就是这些职位:交通局长、土地局长、教育局长、事务局局长等,这些领域可 以称为机构性腐败或者体制性腐败,这些职位也被称为危险性职位或者高危性职位,其特点就是权 180 力大,资源多,监督少,规范少。在我挂职的两年中,中县土地局长、教育局长和医院院长先后被 查处。看到曾经一起吃饭,一起谈话的干部进入深牢大狱,一方面是感受到纪委办案的残酷性,一 方面则感受到干部问题的隐蔽性。 纪委收到举报信后,会对举报线索进行初核,在这个阶段,大量举报信会进入纪委的死亡档案 中而不会起到任何作用。只有很少的部分会进入纪委的常委会议,讨论是否进行下一步的调查,而 如果涉及到副科级以上的干部,还必须上报给纪委书记和县委书记,由县委常委讨论是否查处。而 如果对干部采取双规措施,则一般意味着纪委掌握了这位干部的实质性问题。双规被纪委干部称为 党内“家法”,虽然有不少弊端,却是极其有效的反腐利器,对于查处干部厥功甚伟。随着多年的 办案实践,纪委内部发展出很多行之有效的办案方法,其中常用的就是纪委和检察院联合办案,就 是把纪委的双规政策和检察院的审讯手段相结合。因为双规不受时间限制从而规避了检察院采取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