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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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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中顺、刘书洲等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一审刑事判决书(22)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2-13
摘要:1>被害人卓某甲陈述:刚玩两下,任中顺带十七、八个人到场上。任中顺、华勇说我又到场上害人,把场上的人的手机、现金全搜走了。用一辆金杯面包车把场的人全部拉到任中顺家。任中顺拿着我的三万五千块钱走了。李腾

1>被害人卓某甲陈述:刚玩两下,任中顺带十七、八个人到场上。任中顺、华勇说我又到场上害人,把场上的人的手机、现金全搜走了。用一辆金杯面包车把场的人全部拉到任中顺家。任中顺拿着我的三万五千块钱走了。李腾就从张吉太那拿来两部手机。我要我的在车里面的钱包,钱包里有几百元现金和我一条金项链。李腾说没见,然后我俩就开车走了。

2>被害人张某丁陈述:小顺领的人把桌上的钱,身上的钱、手机都搜走了。卓某甲带去的三四万块钱被他们全部抢走了。另外卓某甲的钱包被他们从车上搜走,卓某甲就给他们要项链,说是郭某庚的金链,价值一两万,他们不承认。

3、证人证言

1>证人秦某甲证言,桌上被抢叁万五千元。

2>证人冷某乙证言,证实在抢赌场之前,他和李二根、张吉太、牛某甲,还有几个年轻孩在古固寨清真饭店吃饭的时候一起商量过。

三、放火罪

被告人任中顺为了能够承包到新乡市红旗区洪门镇陈庄村油库工地的工程,在对油库工地进行打砸无果的情况下,又指使被告人刘书洲为其出谋划策,二人策划采取放火的方式,由刘书洲负责安排具体实施,刘书洲遂安排被告人崔建华和崔某乙(另案处理)去实施。2012年2月15日凌晨,被告人崔建华伙同崔某乙携带装有汽油的油壶到新乡市红旗区洪门镇陈庄村油库工地墙外,将装有汽油的油壶点燃后扔到油库工地居住着大量工人的彩板房顶,造成六间彩板房被烧毁。经鉴定,被烧毁的彩板房价值18827元。

上述事实,有公诉机关提交并经法庭质证、认证的下列证据予以证实:

1、被告人供述

1>被告人任中顺供:放火的事是我指使人干的,我的目的就是把油库工地的工人赶跑,由我来干这些工程。这件事都是刘书洲给我出的主意。

2>被告人刘书洲供述:这个事是任中顺安排我和建华干的。我给崔建华打的电话并且领崔建华指的地点。放火是崔建华和小宁去的。放火后,任中顺出了几百块钱,当时我把这钱给崔建华了。

3>被告人崔建华供述:刘书洲给我打电话说那个工地的老板还不搭理,再去修理修理他,去把工地的房子用火点着。事后,刘书洲在任中顺家给我五百元钱。

2、被害人黄某乙陈述:今天凌晨一点五十左右,我们在红旗区小店开发区物流园南侧的新乡油库工地被人纵火,烧坏了六间活动板房,损失约20000元左右。当时,那10间房只有靠北头的两间房没有住人,其他八间房里都住的有工人。当时着火的是中间的六间房。我们的工人及时发现并扑灭了大火。

3、证人证言

1>证人黄某丙证言:当时大约凌晨一点多,看屋顶上有火光,外面也有风,火烧的厉害。我就喊人起来,把被褥等物品拿到屋外,然后开始抽水,用水管往房顶上灭火,房顶上都烧的差不多了。我们那间房睡了有8、9个人。

2>证人何某甲、黄某丁、罗某甲、左某乙、张某申证言,证实当晚被烧房内居住有多名民工。

4、辨认笔录,被告人刘书洲辨认出放火的被告人崔建华。

5、书证受案表、照片证实案发现场及报案情况

6、鉴定意见,证实被烧毁的彩板房损失18000元。

四、聚众斗殴罪

1、2012年5月份的一天,被告人任中顺接到被告人刘书洲的请示,刘书洲的姘头沙某甲被魏某甲骚扰,欲带人与魏某甲等人进行斗殴,遂纠集被告人刘书洲、张吉太、郭锡智、崔建华和张某乙、张某丙、张某戊(另案处理)、李某戊(另案处理)等人手持砍刀等工具并亲自驾驶其丰田汉兰达越野车到新乡市理想城与魏某甲纠集的人员进行斗殴,后因魏某甲的求饶并答应不再骚扰沙某甲,双方便不再进行斗殴。

上述事实,有公诉机关提交并经法庭质证、认证的下列证据予以证实:

1>被告人供述

〈1〉被告人任中顺供述:刘书洲给我打电话说X军在找其女朋友小沙的事,让我过去看看,我便带上胖涛、保强我们一起去了新乡市一个小区,张吉太、郭锡智、善伟、付东、李某戊等也在场。我们这有十几人。刘书洲要打X军,我们人多,我又出面说了X军让他以后不要再骚扰小沙,当时X军见我们人多也就没再说什么,事情就这样解决了。

〈2〉被告人刘书洲供述:沙某甲将那个男的电话号码告诉我,我随即给那个男的打了个电话,我就告诉他在那里等着我,那个男的也讲等我过去。我就叫上张吉太、张某丙、付东、李某戊、郭锡智、建华、金红以及郭锡智又叫了两个人到理想城找那个男的去了。事先我给任中顺打了个电话,把我去理想城的事情在电话中告诉了任中顺。

〈3〉被告人张吉太供述:2012年夏天的一天夜里,刘书洲给我打电话说有个人要欺负他的女朋友,让我们赶快过去帮忙。我和王卫龙就坐出租车到那里,见到刘书洲、郭锡智、张某丙、付东都在那里。刘书洲没说让我们打那个人,我们也没有动手打。小顺也过去不知对那个人说了些啥话,那个人走了,我们也就回去了。

〈4〉被告人郭锡智供述:2012年五六月份的一天上午九点钟左右,刘书洲给我打电话说,他因其女朋友和一个男的发生些矛盾,对方想和他弄事,他让我到理想城去,我接过电话也就去了。中间张吉太给我打了个电话,他也正往理想城去,也是刘书洲叫去的。刘书洲叫了有十来多人,有张吉太、张某丙、付东、其他还有四个人我不认识。同时对方也叫来有六七个人。停了一会儿,任中顺开车来了,可能对方的人认识任中顺,对方的人一看见任中顺也不吭声了,任中顺和刘书洲不知和对方说了些啥就散了,我们这些人也就回去了。

〈5〉被告人崔建华供述:我们这一方有十几个人,有任中顺、刘书洲、张吉太、郭锡智、杨晋红、马山、耿传宝以及我,还有一些人我不认识。对方的人有五、六个人带有一米多长的木棍。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