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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苏力:中国学者,什么是你的贡献?_朝霞满天(7)

来源:法律博客 作者:碧水蓝天 人气: 发布时间:2016-11-29
摘要:我从来认为一个学者是要有社会责任感的,社会责任感并不是说在一些重大事件发生时你要站出来,而且是说对你自己的言行可能对别人产生的影响你都要去注意,因为你现在统一司法考试就是考这个东西,法律本质,法律阶

  我从来认为一个学者是要有社会责任感的,社会责任感并不是说在一些重大事件发生时你要站出来,而且是说对你自己的言行可能对别人产生的影响你都要去注意,因为你现在统一司法考试就是考这个东西,法律本质,法律阶级性,什么什么东西,那你怎么办,那你要写了书,别人看了你的书,然后最后考不上,那些不看你的书的都考上了,那你这个就是一个逆淘汰,那你就要作妥协,这种妥协我觉得并不是为我自己谋什么利益,而是对别人的利益的关注,有的时候这也是非常痛苦的一个事情。但是,说痛苦有点矫情了,稍微有点夸大了,就是至少心里会有点不安。

  桑本谦:我接着说两句。我觉得苏力老师刚才说的这种现象,恰恰是过分蔑视了学术圈江湖规矩的结果。在这里,我更赞同柏峰的说法。因为如果学术市场的竞争是完美的,那么我觉得按朱老师说的这样去做就很好,我们也希望这样,但现在的问题是市场失灵市场失灵导致了朱老师说的这种状况,写一本法理学教科书是苏力老师该做的事情,他没写是他的失职,但是,他却利用这种不正当的现象把他的失职给正当化了。好了不扯这个话题了。

  读朱老师的很多作品,我印象非常深一篇是《窦娥的悲剧——传统司法中的证据问题》。这篇文章我从头读到中间,到快结尾,都没有太多惊奇,直到最后一部分为什么超自然力量,这个问题提出来,才让我真正感觉到什么叫才华。苏力说,真正的悲剧不是人物的不幸,而是这种不幸的无可逃避,这是一种希腊意义上的悲剧。把这套关于悲剧的理论用在窦娥冤上,不仅使文章一下子升华了,而且强化了它原来的论证,真是太巧妙了!

  我觉得朱老师的写作有一个特点,他的文风基本上是手段-目的理性,他的目的是要把道理讲清,然后选择最合适的手段,他不考虑排比呀,对仗呀,他很少使用这些句式。,他还有额外的追求,那就是,他不仅要讲清楚道理,还要让我们记住,所以,他喜欢尼采式的表达,格言式的,非要那个狠劲儿,那样才好。比如说,他不大喜欢用成语,更喜欢用俗语。他宁愿用活人不能让尿憋死,也不会用一个现成的成语——“削足适履。苏力老师,我不知道您对您的这样的语言风格有什么想法?

  朱苏力:我不喜欢用成语,确实是个问题。我觉得成语,当每一代人都在用的时候,用起来很顺手,但读者不能产生那个感觉,我喜欢追求尼采式的那种语言上的感觉,我就会有意避开使用成语。确实是偶尔我会发现成语特别好。最近在翻译波斯纳的一本书的时候,我把其中的一句话翻译成一个词,叫作不明觉厉。(笑声)原意是什么呢?这句话就是讲:给人印象很深刻,很了不起,但是因为我看不明白,很难懂,不过我觉得再好不过。这就叫不明觉厉。波斯纳的原文是指印象特别深刻。但是你找不到特别合适的词来翻译。所以我觉得这个也是追求对普通人的理解,而不是说,成语的一个最大问题就是容易让人家不容易真正感受到成语的真正是什么意思。而我自己,至少在我阅读很多人的书的时候,他们都会用到成语,我都会跳过去,眼光就直接跳过去了,这时我就感觉不到一种力量。而且成语还有一个不好的地方就是说,成语它是不能串成一个长句子的,成语往往是一个单独的词,可能就成了一个短句了。这使整个句子不容易逻辑化。我比较喜欢西方式的那种语言更有紧凑感的那种逻辑表达方式。因此,我就可能是对成语用的不够多。或者我个人素质比较差,小时候没读过、没背过成语词典。小时候真有很多同学背过成语词典的,往往多背了几个成语,老师会多加分的。我不大喜欢背这个东西,因为我自己,包括写诗啊,写新诗,不是写旧体诗,白话诗,都是不愿意用那种死掉的语言去写作,这可能都是造成我后来写作的特点。但现在偶尔也会发现特别合适的时候,也会用一些成语。

  三、研究方法与研究问题

  侯猛:那我接着问下面的问题。因为朱老师从第一本书《法治及其本土资源》开始,然后后面有《送法下乡》、《道路通向城市》、《也许正在发生》、《法律与文学》,还有还没出来的关于中国古代宪制的研究。这么多专著里面,其实横跨了法律社会学、法律与文学、法律经济学,那这个几个领域虽然统称为法律和社会科学,或者是社科法学,但是你会发现,这些不同的研究进路、方法是不一样的,差别是很大的。那你觉得你的研究中横跨那么多领域里面有没有一以贯之的东西?当然,以前听您说过方法并不重要,方法是取决于问题,根据问题来选择方法。但是我怎么知道这个问题应该用法律社会学的方法,那个问题应该用法律经济学的方法?所以我还是想问一下,在您的跨学科研究中,不同领域中有没有一个一以贯之的思路?

  朱苏力:好像是,我自己还是有意的,稍微有点领域跨一点,包括法律文学,包括写这个毕业致辞,最后写了两篇关于修辞学的,都是希望跨。为什么?因为我觉得现在法学涵盖领域太窄了,我试图通过这么去做的话,让大家看到,哦,原来我们法学界也可以往外面做一点帝国主义,侵犯人家一点。(笑声)其实,你可以看到,经济学经常侵犯到法学。我也不是说,反对经济学,我也不反对社会学侵入的。就是说,你能侵犯我,我也能侵犯你,是吧?就是说我们在这个过程中是学术竞争的,并没有说是谁的领地,这是我有一个想法的,但是说,侯猛老师讲到的这个问题,我自己有的时候,不讲的话,不提的话,我也会意识到这个问题。但是,我觉得这个问题比较难回答。我一般来说,遇到一个问题,我会感觉到这个问题是比较有意思的,可能能够说出一番道理的,那么,我就会去研究。而且我很关心这个问题对于我的意思,而不一定是对于整个社会的意思。

责任编辑:碧水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