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也是中国公民! 在福建省漳浦县湖西乡顶坛村,两个中年人之间,发生了微妙的关系,于是,舆论对其产生了极大兴趣。 2016年3月21日凌晨,51岁的蓝某发现有人偷其家禽,便起身追赶,而被追赶的57岁的陈某因颅脑损伤而死亡。之后,漳浦警方立案侦查,并于近期移送公诉机关起诉审查。 舆论关注此案的一个最重要的因素在于,一个受害者追赶偷盗嫌疑人,竟然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按照惯性思维,公众可能就不能接受,有人偷我的东西,我去追赶,我何错之有?难道任其拿走不成? 对,这样的逻辑没错。但是,在追赶过程中,陈某受伤了,并因此而死。在夜晚,只有蓝某与陈某在场,陈某的生命就终结了,那么,为了查明蓝某与陈某死亡有无关系,该不该立案侦查? 陈某,57岁了,马上进入老年,毕竟也是一条生命。作为政法机关,对于死者家属的质疑,立案侦查,并无不当。经过司法程序后,如果是陈某自己摔倒而死,那么此案就此了结,但是,如果陈某是因外力所致而死,请问:是不是应该追究法律责任? 或许有人要说:陈某是小偷,该死。 今天,对这起案件,舆论继续发酵,南方都市报刊发了一篇题为《福建一男子偷窃被追身亡续:追人者否认有拉扯行为》的报道,追问陈某与蓝某之间是否有拉扯行为等。 其实,这篇报道虽然篇幅较长,却指向了该案的要害,即陈某的死亡,到底与蓝某有无因果关系,或间接关系。如有,那么,就可能承担相应责任,如无,那么,就可能排除嫌疑。 目前,漳浦警方和检方称,蓝某与陈某有拉扯行为发生。而蓝某面对媒体称,自己与陈某没有拉扯行为,并否认在侦查阶段承认拉扯行为。面对这样的尴尬,怎么办? 如今,陈某已经不能开口说话,就只有蓝某一面之词,那么,蓝某的说法能否采信? 该报道称,11月13日,@漳州新浪发起的一项投票显示,在8万多参与人数中,有近七成网民表示,检方的判断“不合理”。对于这样的民意调查,作为政法机关,应该保持中立,根据证据和法律来判断,还是应受其左右? 陈某57岁的生命就这样终结,并被贴上“小偷”标签。可以说,对于保持中立且稍有法律意识的公民来说,陈某这个贫穷的公民,就因涉嫌偷盗并不值多少钱的家禽而死亡,这是极为凄惨的结局。 正因为陈某也是中国公民,而其死亡时,与蓝某产生了关联,那么,他到底是怎么受伤的,真相应该揭穿,这才算对这个公民的生命权的尊重。 尽管有网站进行民意调查认为,检方的判断不合理,但是,在死无对证的情况下,真相到底是什么?如果蓝某只有自己的陈述,却没有其他证据排除与陈某受伤的因果关系,又该如何认定? 在一个夜晚,一个“小偷”公民非正常死了,如果没人过问,如同对待野生物,也无人追查其死因,那才是最凄凉的结局。所以,对于漳浦警方和检方的行为,请问,到底是认同,还是反对? “小偷”,也是公民,一般不会实施暴力行为,且在恐惧的状态下干坏事的,其盗窃行为应受到法律制裁,但其生命权,应否受到尊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