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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几趟解不开公证死结 没有死亡证明难继承老父的房

来源: 齐鲁晚报 作者:苏明龙 人气: 发布时间:2015-07-17
摘要:“公证处说办理遗产继承需要出具外祖父母的死亡证明,可是他们一个在解放前去世,一个在上世纪70年代去世,我到哪儿去弄他们的死亡证明啊?他们要活到现在得120多岁了。”家住济南市经八路附近的俞先生为赎回过世母亲购买的三份基金,被银行告知需做遗产公证,可

  “公证处说办理遗产继承需要出具外祖父母的死亡证明,可是他们一个在解放前去世,一个在上世纪70年代去世,我到哪儿去弄他们的死亡证明啊?他们要活到现在得120多岁了。”家住济南市经八路附近的俞先生为赎回过世母亲购买的三份基金,被银行告知需做遗产公证,可做公证时,被要求拿出的外祖父母的死亡证明可难坏了他,在一年半的时间里,跑了十几趟,到现在也没解决。

十几趟解不开公证死结 没有死亡证明难继承老父的房

  齐鲁晚报见习记者 王建伟 摄

  “公证处说办理遗产继承需要出具外祖父母的死亡证明,可是他们一个在解放前去世,一个在上世纪70年代去世,我到哪儿去弄他们的死亡证明啊?他们要活到现在得120多岁了。”家住济南市经八路附近的俞先生为赎回过世母亲购买的三份基金,被银行告知需做遗产公证,可做公证时,被要求拿出的外祖父母的死亡证明可难坏了他,在一年半的时间里,跑了十几趟,到现在也没解决。

  齐鲁晚报见习记者 王建伟 记者 马云云

  取款遇阻 银行、公证处、银监会 跑断腿磨破嘴

  6日下午2点左右,在济南市市中区经八路附近的一个小区里,记者见到了62岁的俞先生,“从2013年9月份开始到现在,为母亲留下的基金,我是跑断了腿、磨破了嘴,前前后后往银行、公证处、银监局跑了十多趟,到现在也不知道究竟该怎么解决。”

  俞先生称,2007年8月份,自己80多岁的母亲在位于济南市二七南路的某银行购买了三种基金,总值大概8万元,结果被套牢,2011年母亲去世时,基金市值约6万元。“对于母亲留下的这笔基金交易卡中记有‘本卡作为您在本机构办理基金业务的唯一有效凭证’条款,我以为只要拿着基金交易卡知道密码就能进行赎回变成现钱, 因此决定放放再说。”俞先生说道。

  “但是之后的两年,基金行情震荡下行,2013年8月市值仅剩5万余元,我们兄妹便商定赎回止损,所剩多少以交易单为准。2013年9月中旬,我到基金开户的银行时却被告知,办理交易必须本人凭身份证前来办理,如本人去世,亲属必须办理遗产公证。”俞先生说。

  据了解,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和司法部联合下发的“[80]银储字第18号文件”规定,“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为证明自己的身份和有权提取该项存款,应向当地公证处(尚未设立公证处的地方向县、市人民法院)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银行凭以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如该项存款的继承权发生争执时,应由人民法院判处。银行凭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

  “我们的业务规定,基金持有人去世后,三笔基金属于遗产,我们要确认是不是还有其他的继承人,继承人需去做一个公证我们是没有权利处理客户的遗产的。”该银行的一位陆姓负责人解释称。

  公证囧途 外祖父母活着得120多岁了,还要开证明吗

  “作为我们银行来讲,我们不知道俞先生是不是合法继承人,再者,也不知道遗产继承人是不是只有他自己,如果我们直接把资产转交给他,万一其他继承人再来找我们要该怎么办?我们没有权限来处理这个东西。”6日,济南市二七南路某银行的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

  “我有基金交易卡,也有密码,怎么就取不出来我们的钱呢?再说,基金交易卡上有项条款,明确说明‘本卡作为您在本机构办理基金业务的唯一有效凭证’,意思不就是说只要拿着基金交易卡就能赎回现钱了吗?现在怎么突然又让做遗产公证呢?”虽对银行要求自己办理遗产公证表示不理解,俞先生还是赶到齐鲁公证处询问相关手续的办理。

  “一问才知道公证起来更麻烦,他们告诉我说,办遗产公证的前提是先办齐外公、外婆、父亲、母亲死亡证明;母亲未再婚证明;银行出具的财产证明;母亲单位出具的档案证明,且这些证明缺一不可,这些手续办完之后再由所有子女持户口本或身份证才能办理公证。”

  除了俞先生,他的兄弟姐妹作为母亲遗产第一顺序继承人,在公证的最后关键环节,他们全部要出面。如果距离较远不便赶来,那么其他几人可以出具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假如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这部分遗产,那么俞先生要带着他们的“放弃继承公证书”前来公证。

  “我兄弟姐妹公证还好说,但外公是解放前去世的,我外婆去世也是上世纪70年代的事情了,他们老家在浙江省永康市,他们原来生活的小村庄现在都已经成了高楼大厦,乡亲们也都搬至他处,我外公外婆的死亡证明到哪里开去啊?”俞先生说,母亲去世的时候都八十多岁了,她排行老四,前边还有两个哥哥和一个大姐,正常推算,如果自己的外公外婆到现在活着的话,他们得120多岁了,这世上有几个人能活那么长时间?推算也能算出来啊,就非得开那个证明吗?

  “我们6个兄弟姐妹分散在全国多个城市,最大的大姐都71岁了,母亲生前长期由我奉养,我就担起了跑这些手续的责任,但是跑了这么久也没跑下来,我自己实在是不知道该咋办了。”俞先生告诉记者。

  如此难办 也可向法院起诉,但时间更漫长

  俞先生的问题就这样扣上了死结?记者采访多位业内人士分析,他可以继续通过公证或诉讼程序解决问题。

  我省资深公证员刘疆告诉记者,向公证处提供的证据分为具有完全证据效力的证据和补强证据两种,前者指公安、医院、单位等出具的证明等,如果没有,那么俞先生就可以提供补强证据,如到外公、外婆的墓地拍摄照片,或者相关的证人证言,当然,对于这些证言,公证处是要核实的。在所有证据弄扎实以后,公证处出具公证文书,俞先生就可以到银行将基金取出。

  “原则上讲,没有纠纷走公证程序,有纠纷就走诉讼”,我省一名资深法官概括说,俞先生的母亲去世之后,按照《继承法》规定,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继承,也就是俞先生的父亲、俞先生及兄弟姐妹、外公外婆,现在,俞先生的父亲、外公外婆已经死亡,那么就由俞先生兄弟姐妹几人继承这笔财产,他们可以到法院起诉,对这笔财产依法进行分割。持生效的法院给出的调解书或判决书到银行也可取出遗产。

  “当然,法院同样要对证据进行审查,按照民诉法有关规定,应当由这些继承人提交证据证明继承人及财产具体情况。”该法官介绍,像俞先生这种情况,如果不能提供外公外婆的死亡证明,可以提交其父母的工作档案或其他证据,间接地证明外公外婆已经死亡。

责任编辑:苏明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