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观刑事法治 若干年前,准确地说是我三十岁以前很少写文章。一来是觉得没有东西可写,其实是自己生活单调,没有感悟;二来觉得自己要写的东西人家都已写过了,没有必要浪费笔墨。可是,最近却越来越喜欢上了写作,且有“上瘾”的趋势。 记得自己最早涂鸦是在论坛里,那时候习惯叫“灌水”,发帖、跟帖不亦乐乎,为一个问题要吵翻天,但那不成系统,不能成为写作,但却是码字的初步阶段。后来开通了博客,尝试着将自己的工作体会、生活感悟发到博客上,有人阅读有人评论,有的文章还被其他博客转载,心里一时觉得很是受用。进一步激发我的写作热情的是发现了最高检“正义网”开设的“法律博客”,我在上面看别人发的专业文章和执业心得,也尝试在上面发一篇篇自己的体会。没想到,有的文章被推荐到首页,有的文章被《方圆律政》杂志编辑看中发到了纸媒。由于自媒体时代大来临,我赶潮流注册了微信公众号,获得了原创邀请,得到的点赞和打赏都是我写作的动力源泉。而最近发现的《今天头条》里的“头条号”则进一步催发了我的写作热情,因为自己写作的文章得到了最大幅度的推荐和阅读。尽管在这些写作发表过程中,我并没有得到任何利益的回报,但思想得到传播,得到回应,这却是一个作者最大的乐趣。看着自己的文章被推荐达到了以万计的数字,看到了那些或暂停或批评的评论,自己的存在感陡然增强。 为了写出更好的作品,为了能增强自己文章的阅读量,我也去“简书”、“头条”里拜读一些关于写作的经验和“技巧”,确实学习了很多“干货”,对自己的写作起了很好的指引作用。但我慢慢地也发现了一些人在自媒体的写作中存在的“最大捷径”和“非常技巧”,那就是紧抓热点,吸引眼球,两派观点开战,语言极尽尖锐,观点极尽偏颇。只要能带来阅读量,能产生流量,就怎么干。比如王宝强的声明在半夜推出,就有人紧随其后写了大骂马蓉的文章,然而为了防止剧情翻转,立刻有准备了为马蓉声冤叫屈的后续文章,一有风吹草动,立马改变观点。这样的写作完全成了市场写作,没有了立场,没有了判断,有的只是点击量。有的文章为了博得点击,取一些完全莫名其妙的耸人听闻的标题,放一些与内容八竿子打不到边的色情图片,甚至不惜被封号。真是到了图文标题不惊人不夺人眼球誓不罢休的地步。 写到这里,我不禁想起唐代诗人白居易“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的名言,又想起诗圣杜甫的“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的名句。他们都将文章的写作当作有意义的事情来做,很严肃地对待自己的创作。南宋的陆游则脱口而出“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强调文章的本体存在,只是借助自己的手创作出来而已。 确实,文章如古人说,文如其人,其人如文”,文章就是另一个自己,难怪在新浪博客有一句经典的广告词“发现另一个自己”。我喜欢,一个人静静地看书写作,抒发自己的情感。我喜欢,针对当下的时事热点发表自己的看法,与大家互动。 言为心声,让我们坦露胸怀,用文字真诚地交谈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