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服务从古罗马时代始,便成为一门职业,经过千年的发展,现已形成完整的理论体系。只是因为本土的法律服务起步晚,对于如何做、为什么要这样做,多还处于摸石过河的状态,故此话题才有再三言说之必要。 对于本文所论,笔者曾在此前多则小文中有过交代,但未曾就此作专门论述,故有必要再作梳理,希望有益于同道之人。就不才所见,法律服务的专业化,其价值至少可以从三个方面展开。 一是专业化可以提高法律服务的质量。由此展开,可以得出的结论是,专业化可以更好地为客户服务,最大化地维护委托人的利益。法律服务的生命,即在于创造价值。客户的利益可以间接地体现为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最后落脚到服务者的利益,以实现共赢的目的,这一点在商业法律服务中体现的更为充分。 法律服务的专业化,在展示服务价值的同时,也充分展现出法律专业的价值。在一个法治的社会里,法律专业的价值不可估量,但任何事物的价值,要得到社会的认同,必须要通过实践来检验。就法律服务而论,提高法律服务的质量,专业价值必然会展现,从而证明律师业是一门有学问的职业,而非耍嘴皮、靠玩文字游戏者可以胜任。 由此展开阐述,律师通过法律服务创造价值,提高全社会对法律职业的认同。尤其在我们这样没有法治传统、对律师职业价值的认识尚存在分歧的社会里,律师通过专业化的服务,将自身融入法治现代化的建设之中,对提高律师社会地位,实现社会认同有很现实的意义。律师作为“在野法曹”,其是在服务客户的同时,实现服务于国家之目的。要让全社会形成此等共识,必须建立在律师能为社会发展创造价值的基础之上,而专业化为此提供了保障。 其次,专业化是业务拓展的利器。因为专业化更容易产生影响力,律师在某一专业形成权威,必然会在客户群体中形成口碑,而口碑是最好的广告,能源源不断地吸引专业客户。客户更喜欢专家,就像病人更愿意选择专家门诊,此乃非常浅显的道理。 在法律服务市场不断细化的时代,通过分割市场来实现专业定位,以细分需求来进行专业分工,是律师的必然决择。通过差异化来定位自己的品牌,必须通过专业化来实现。采用这一方法的好处即在于:一方面因为律师更精通某一专业,使得其在同行中更容易被潜在的客户识别;另一方面,专业化可以满足客户的高要求,因为客户通常需要的是专才,而非通才。故此,律师应当成为某一专业的专家,而非“万精油”,才可能在惨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专业化有助于业务开拓,增加律师圈业务合作的机会,便是最好的例证。对于律师而言,业务拓展的机会近在身边,同行和同事就是最好的业务源。以本人为例,随着本所规模的不断扩大,每年我都会从同事处得到案源,这与本人服务的专业无不相关。同事之间形成良好合作关系,对增强律所的凝聚力,扩大律所及专业律师的影响力,均不无裨益。 最后,专业化有助于律师喜欢甚至享受自己的工作,进而提高职业的幸福感。专业化的这种好处很少有人提及,但不才却深有体会。由于长期就在某一类专业上发力,对该专业的问题,基本上能做到如数家珍,而且对其中某些争议点,也会形成自己的见解,兴趣也就一天天增加。诚哉斯言:做自己喜欢的工作,人生就像是天堂;做自己不喜欢的工作,人生形似苦役。律师每天案牍劳形,兴趣不可缺失,而专业化是培养兴趣最好的途径。 另外,专业化保证了执业水准,让律师不会沦为廉价劳动力,在确保业务量的基础上,办案可以做到“少而精”,以质取胜。业界的专业大佬,许多人已经达到挑案子做的境界。美国的德肖维茨先生,每年可以在5000起案件中,选择要代理的案件,算得上是传奇式的法律人物。专业化到了登峰造极的层次,做业务完全就是在做兴趣了。 对企业如何获得和保持竞争力,《定位》一书作者艾.里斯以一个简单的自然现象给出了答案:“太阳的能量为激光数十万倍,但由于分散,变成了人类皮肤也可以享受的温暖阳光,激光则通过聚焦获得能量,轻松切割坚硬的钻石和钢板,企业和品牌要获得竞争力,唯有聚焦。”此论用于说明法律服务专业化的价值,也可以说再恰当不过了。(2016/11/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