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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诚”_陆欣律师

来源:法律博客 作者:上海律师陆欣 人气: 发布时间:2016-11-27
摘要:诚;《说文》:“诚,信也。从言,成声。”意谓对待人们要诚实讲信用,不搞鬼鬼祟祟的把戏和阴谋诡计。《中庸》就说:“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认为“诚”是天的根本属性,努力求诚以达到合乎诚的境界则是为人之道。又说“诚者,物之终始,不诚

诚;《说文》:“诚,信也。从言,成声。”意谓对待人们要诚实讲信用,不搞鬼鬼祟祟的把戏和阴谋诡计。《中庸》就说:“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认为“诚”是天的根本属性,努力求诚以达到合乎诚的境界则是为人之道。又说“诚者,物之终始,不诚无物。”认为一切事物的存在皆依赖于“诚”。孟子也说“是故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又说“反身而诚,乐莫大焉”,认为反省自己以达到诚的境界,就是最大的快乐。荀子虽“不求知天”,但也把“诚”看作是进行道德修养的方法和境界。
“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诚者不勉而中,不思而得,从容中道,圣人也。诚之者,择善而固执之者也。
唯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能尽人之性,则能尽 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
诚者非自成己而已也,所以成物也。成己仁也;成物知也。性之德也,合外内之道也,故时措之宜也。“
   中庸提出的精神道德修养的方法途径,是强调一种信心或信念的确立——诚。
《中庸》对“诚”作了双重的、两面的诠释。一是就“天道”言,“诚”是事物之本然,“不诚无物”,是“中道”的圣人境界;一是就“人道”言,“诚”是对这种本然境界的执着追求,是在某种既定的道德观念(“成己”之“仁”)和一定的智慧程度(“成物”之“知”)的基础上形成的对这个道德观念系统中最高道德目标(“中道”、“尽性”)的真诚的信念、信心。
当今“诚”的崩溃,最根本原因是因为人们欲望无度:总想一劳永逸,或者不劳而获。以前只有商人以“一本万利”为宗旨,人以“空手套白狼”为宗旨,恨不得伸手可穿天下衣,张口可吃天下餐,走路可开天下车……也就是说,以前的交易是为了平衡物质,现在的交易是为了占多少便宜。因为这样,人们只能昧着良心打着去“诚”相互欺骗——言行不一致,也正因为这样,今天的“诚”才崩溃如此不堪入目。
失去诚信,是一个人的最大损失。

责任编辑:上海律师陆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