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怜天下父母心,每一个父母都希望自己的子女能够有一份稳定而体面的工作。家境一般的刘勇举全家之力先后花8万元托人给其儿子安排工作,结果竹篮打水一场空,不但工作没着落,为了讨回费用还历尽艰辛,最终只好走上了诉讼之路。 2013年11月份,经王红介绍,刘勇认识了专门从事劳务输出工作的赵杰,刘勇便请赵杰为其儿子安排工作,赵杰随即答应了,并承诺在三个月内会给刘勇的儿子安排到郑新公司做正式职工,并由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但前提是需要交纳有关活动费,刘勇听闻,先后给赵杰现金7万元,给介绍人王红1万元,两次共计8万元,收到款项后,赵杰给刘勇出具了一份7万元的收条。 可是眼看三个月的期限马上就要到了,赵杰承诺的为刘勇儿子安排工作的事宜却迟迟没有提上日程,刘勇找到赵杰,催促其赶紧安排儿子的工作。赵杰再次承诺一定会如期安排到位。后经多次催促,赵杰依旧没有履行承诺。 无奈之下,刘勇一纸诉状将赵杰告上法庭,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赵杰、王红立即返还原告款项8万元。 新密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赵杰以给原告儿子安排工作为名收取原告现金7万元,且有被告赵杰出具的收款收条及原告提供的录音资料等证据证实,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赵杰收取原告刘勇款项没有合法根据,已构成不当得利,被告赵杰应予以返还。原告刘勇起诉要求被告王红返还1万元的诉讼请求,因没有相关证据证实,法院不予支持。最终新密法院依法判决被告赵杰返还原告刘勇7万元。 本案承办法官王俊峰希望大家引以为鉴,大学生就业是一个普遍难题,家长朋友们为了给孩子一份好工作的心理都能理解,但切不可盲目托所谓的“熟人”找关系帮忙安排,好工作到处都是,年轻人应通过自己努力找到适合的工作,像本案刘勇这样为了一份好的工作,不仅花费精力和财力,还打击子女的积极性、耽误就业的好时机。(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