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家政策的感召下,在就业形势的逼迫下,很多初出校园的年轻人纷纷走上了创业的道路。创业想起来也简单,租一个店铺,注册一个淘宝,开设一个公众号,或者成立一个投资公司等直接开始营业,但结局往往十死九伤,能存活壮大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在创业者眼里,首先关注的是资金、产品、人脉、销路、市场等,他们并没有将法律风险考虑进去,导致创业未成身先困,常使家人泪满襟。 小A在中专学习无线电专业,毕业后在一家企业上班。一天,他看到网上有一款无线发射的设备,能够将短信进行群发。受此激发,他购买了该发射器后利用自己的专业改装了一台手机短信群发机器,并四处发广告告诉大家自己可以为别人群发短信广告。很快就有客户上门,要求为其即将开业的商场进行开业酬宾的广告群发。老板开着车,小A在车里面满心欢喜地操纵机器进行群发。由于众多人都受到了短信,在开业那天这个商场生意很火爆。正当小A志得意满准备下一单的时候,当地刑警将老板和小A一起拘留到看守所,涉嫌的罪名是“破坏电信设施罪”,最后小A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被送往更远的监狱服刑。小B大学营销专业毕业后到一家电商公司上班,每天为老板进行网络营销。这个老板要他为公司刷单,制作虚假的销售业绩,然后凭借该业绩记录到另一家网站上去套取优惠券,之后将该优惠券变现。小B发觉里面商机很大。于是辞职自己创业,创办了一家互联网公司,专门从事该刷单业务。短短一个月,就收入好几万元。正当小B准备大干一场的时候,他在公司被公安带走了。因为发放优惠券的公司发现了自己受骗了去报案,公安以诈骗罪拘留了小B,目前已经被逮捕。 小C省城某大学法律系毕业,几次司法考试没有过就断绝了从事法律行业的念头。但他利用自己的法律知识和其他几个小伙伴筹建了一家投资公司,专门为他人提供资金中介服务。因为他家庭背景很好,许多人基于对其家庭的信任而将自己的闲钱交给他们公司进行“配对”,“配对”到资金需求者后,资金提供者可以获得每月1分6的利息,而公司给借款人的利息则是3分6。公司运营了两年,在当地已经小有名气。可好景不长,其中一家借钱的房地产公司突然跑路,导致公司资金困难无法如期支付资金提供者的本金和利息。案发后,小C被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刑。 上述三位年轻人可以说都是不等不靠不要,利用自己的知识进行创业。他们的前景似乎都很好,钱途美妙。可是,他们忘记了对自己的经营行为进行法律风险评估,在身陷囹圄后悔不当初。 古话说得好,未雨绸缪。当你一旦选择创业,就不得不考虑市场风险,不得不考虑信用风险,更不得不先考虑法律风险。带上法律风险防控这把宝剑,它会为你的未来荡平歧途岔路,它会为你的前程大业保驾护航,它会助你的创途越走越宽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