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年两会,多有声音非议《劳工合同法》,认为《劳动合同法》是压垮骆驼(企业)的最后一根稻草。不知道这样的观点有没有具体的数据支持,在我看来,真正影响企业用工成本的,除了最低工资增速过快之外,无疑是各项社会保险费的收费有不堪承受之重。“五险”费率接近支付给职工的工资的45%,其中用人单位33%左右,职工个人12%。虽然最近两年国家实行供给侧改革中,出台了临时性的降费政策,而从幅度和长久性看,仍然成为企业负担的苛税之苦。 社会保险收费过高,也是企业铤而走险“用工不缴费”、“缴费不足额”违抗法律的主要原因。同时也是社保扩面举步维艰的瓶颈所在。一些地方,为了完成年初下达的社保扩面任务,千辛万苦动员企业参保,不少企业碍于执法的强制力,每年玩起“年底参保、年初退保”的套路,导致不少劳动者游离在社会保险的“保护伞”之外。也有职工,原本工资就不高,为了增加眼前的收入,与用人单位签订“自愿”放弃社会协议书,明知做法违法,还是屡禁不住。 我国社会保险建立的原则是广覆盖、保基本、可持续,高额的收费导致现实与立法原则背道而驰。所以建议国家人社部在推进退休年龄延迟的同时,切实研究社会保险降费的办法。以本人的看法,养老保险费率用人单位可以降到15%左右,个人5%;医疗保险应该通过医疗体制的改革,严格医疗费用的管理,降低病人的医疗负担,进而降低医疗保险的缴费费率;失业保险完全可以由3%降到1%,相信有关部门对失业金累计结余的数据比本人清楚,全国这么低的失业率和3%的失业金征缴率极度不匹配;生育保险纳入医疗保险已经基本成定局,降费当与医疗保险一并考虑;工伤保险实行的是浮动费率,可以按照实际发生的赔付情况每年度作调整。 在降低企业和个人缴费的同时,为了保证社保事业的健康发展,政府财政对社保的投入也应该列入每年的财政预算,确保参保人员的各项社保待遇不受影响税收这么高,都去哪儿了?只有用在全体纳税人的身上,才是税收真正的目的所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