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广西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柳州市人民政府原秘书长沈震受贿一案。 柳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1年至2016年,被告人沈震利用其担任柳江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中共柳州市委副秘书长、柳州市国土资源局局长、中共柳州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柳州市人民政府秘书长等职务便利,为房地产开发公司等10个单位和个人,在土地开发、职务调整等事宜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亲属非法收受相关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人民币653万元。依法应予受贿罪追究沈震的刑事责任。 现年55岁的沈震是杭州人,1995年参加工作,用了16年时间从一名基层民警升到正处级柳州市委副秘书长。2012年9月至2015年8月,沈震任柳州市国土资源局党委书记、局长,随后转任柳州市政府秘书长。 2016年4月,沈震因为严重违纪被“双开”。广西纪委监察厅网站曾发布的消息称,经查,沈震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私利,特别是在其担任柳州市国土资源局党委书记、局长期间,干预和插手土地整理、土地开发、房地产建设、矿山开采等市场经济活动,为他人谋取利益,并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沈震落马后,柳州国土系统多名局长相继被查。包括柳江县国土资源局原党组书记、局长伍英明,三江侗族自治县国土资源管理局原局长何茂勤,柳城县国土局局长曾广海等。 当日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沈震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沈震进行了最后陈述。此案将择期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