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害法官,最终为此买单的,也将是我们的社会、是每一个诉讼当事人。通过更有效的安全保护,不让法官再受不法伤害,我们必须从现在开始做些什么。 2月17日,江苏省沭阳县人民法院法官周龙步行上班至法院附近时,突然被一名案件当事人先开车撞倒,随后下车持刀对其连续刺戳,致其重伤。那日闻讯,笔者震惊与愤慨不已。 当一个个活生生的生命被杀害,一串串伤亡的法官名字出现在眼前的时候,人们不禁发问:手拿法槌、身披法袍的法官,怎会遭遇如此厄运?维护他人合法权益的法官人身安全又该谁来保护? 杀害法官,这是对法律的蔑视、对法治的践踏、对公平正义的挑战。一个个摧毁司法权威的恶性案件,再一次地为全社会敲响了警钟:没有法官的尊严,就难有法律的权威;没有法官的人身安全保障,就难有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司法审判是铸就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作为一名居中裁判的法官被当事人所杀害,将对司法产生莫大的负面示范效应。法官的天职决定了对案件的纠纷必须作出一个公正的判决,这本身就决定了司法判决不可能按照每一名当事人的意愿进行。也就是说,公正的判决不可能令各方都满意,如果不满的一方将不利的结果迁怒于法官,日积月累的这些负面情绪一旦爆发,就会激发更多的残暴伤害法官的事件。 法官接二连三地倒在血泊之中,将直接损害法官的职业荣誉感、职业成就感,直接挫伤法官的工作积极性。在当事人对法官的公正持有不信任的情况之时,为了追求自身的利益,杀害、伤害、贿赂、威胁、恐吓等手段就可能被当事人所用,那么伤害法官事件可能又因此陷入一个个无限循环的死结,给本就如履薄冰的法官队伍雪上加霜,成为压在很多法官心头的一块石头。让法官带着心理压力办案,绝不是法治社会的正常状态。哪怕只有极少数人,在极个别情况下,因脑海中闪出“会不会被伤害”的念头而在做裁判时让法律天平稍稍偏一点,都将是对法治的莫大伤害。 呼啸而来的子弹、迎面而来的尖刀,阻止不了人民法院及审判人员公正司法的意志与行动。伤害法官周龙事件发生后,沭阳法官带着悲痛进一步加大审判与执行的力度。就在事件发生的第二天,该院开展假日常态化强制执行行动,出动警车12辆,52名干警参与,一批“老赖”被处罚。该院院长袁震表示,暴力事件的发生更激发了干警坚决向执行难宣战的强大士气,面对执行难,沭阳法官决心不改,砥砺前行。2月24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最高人民法院的协助下,联合一些媒体在苏州开启全面攻坚执行难全媒体直播的大幕,参与直播报道网络媒体的在线围观网民超1000万人次。 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不再是司法机关“系统内部”管理制度或者司法技术的小改革,而是国家政治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并且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个关键步骤。人民法院由此承担的使命和责任更重大。伤害法官,最终为此买单的,也将是我们的社会、是每一个诉讼当事人。不让法官再受不法伤害,我们必须从现在开始做些什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