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进行员额制改革后,直接面临的问题是“案多人少”矛盾更为突出,解决这一矛盾的方法可能有很多,但法官通过讲故事的方法达到启迪当事人心智、化解坚冰、破解难题的目的,亦不失为一种有效方法。 讲故事具有沟通心灵、消除隔阂、凝聚共识等作用,人们之所以喜欢听故事,也是因为好的故事能拉近受众与主导者的心理距离,真实可信认同度高,从而把双方原有的“互斥”关系变为“同步”关系,最终实现双赢。 法官在审判工作中讲故事的实践作用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讲好故事,事半功倍。习近平总书记带头讲好中国发展故事,“讲好故事,事半功倍”,这不仅是习近平总书记对新闻宣传工作提出的要求,也是对各个行业做群众工作者的共同要求。法官是联系群众最广泛、最直接、最密切的群体之一,在审判执行等工作中自觉运用讲故事的方法,把群众困惑不解的法律难题形象生动地诠释清楚,把纠结在当事人心里的疙瘩化解开来,使当事人达到自我教育、自我提高、自我认知的目的,相信必定会减轻法官的工作压力,提高工作质效,从源头上减少信访案件的发生。笔者所在的陕西法院2016年收结案近50万件,比2012年翻了两番,法官人均结案也由过去的十几件增加到近百件,全国一些法院的收结案和人均结案数更高。面对繁重的审判任务,必须寻求两全其美的科学方法,否则法官只会越来越累,当事人只会越来越惑,社会舆论只会越来越复杂。因此,把讲故事的方法运用到审判执行工作中,既是法官思维方法的改变,也是法官基本功的体现。 二是讲好故事,彰显智慧。当今社会衡量一个人是否具有现代思维有两个标准,一是看其是否具有互联网思维,二是看其是否具有故事性思维,而在一定意义上讲,互联网之所以能够飞速发展,故事的支撑作用是绝对不可或缺的。“谁会讲故事,谁就会拥有这个世界”绝不是柏拉图的自我诳语,而是对现实生活需要的急切呼吁。因此,法官都应会讲故事,都应会讲好故事,都应成为讲好故事的高手。在司法实践中,当事人之所以来法院寻求司法救济,唯一的目的就是达到胜诉的目的。但随着程序的进行,一些当事人可能不在于官司的胜败,看重的是从法官所讲故事中折射出的法官的思想智慧、人格魅力以及法官对法律、人情、社情的沟通能力,进而通过对故事的认同达到对法官个人的认同,最终走向对法律的认同,达到息诉服判、认同调判的目的。 三是讲好故事,殊途同归。法官的使命是通过审判执行工作程序和实体上的尊崇,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当事人诉讼的目的是定分止争、明辨是非、实现诉权。双方终极目标是一致的,但双方之间有一个天然的心理障碍,即对矛盾焦点、利益得失、财产多寡等既得利益的认同度不尽一致,需要通过一个中间载体来调和粘结,这个中间载体就是法官因案说法、以案说理的故事情节。这个故事选好了、讲好了,案子也可能就办好了,双方目的也就都达到了。在司法实践中,涌现出许多威望高、信任度高的优秀法官,他们所讲的故事更有说服力和公信力,以此带动和影响全体法官讲好办案故事必定会产生良好的故事效应。 诉讼程序是随着案件进程而变化的,不同阶段有不同的程序要求,法官讲故事也应该随着不同的案件进程讲不同的故事。 在立案与诉前调解阶段,重点围绕理性对待诉讼、正确对待输赢、节约诉讼资源等方面讲好故事,引导当事人树立理性的诉讼观念。比如,通过经济学上的“机会成本”故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宣讲以亲情、诚信、时间、成本、安全为主要内容的诉讼风险,引导当事人利用调解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来化解矛盾。 在审判与调解阶段,重点围绕法律规则前提下和谐关系的构建、诚信关系的树立、双赢关系的营销等方面讲好故事,根据不同的案件性质、事实证据的构成、当事人的性格特点等正确采取“能调则调、当判则判、 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诉讼方法,以期达到个案上的最佳效果。比如,通过讲“六尺巷”的故事引导相邻关系的当事人互谅互让、通过讲“香九龄能温席”的故事教育不孝子女弘扬传统美德、通过讲“零和游戏”的故事引导当事人走向双赢、通过讲法律权威的故事引导当事人服判息诉等。 在执行阶段,除了讲好执行和解的故事外,重点围绕新型执行体系的构建中被申请执行人消费受限、行为受限,严重者自由受限等方面的限制性法律政策规定,讲好发生在身边的自觉履行法律义务的典型事例,促使其打消不切实际的幻想,主动配合法院全面履行法律义务。 在日常生活中讲好办案故事。人民法院丰富、鲜活的案例是集中反映社会生活最大的故事资源。法官除了结合自己所办案件讲好故事以外,还负有利用典型案件向人民群众进行普法宣传的义务,以此营造良好的司法舆论环境。 如何讲好故事这个命题包括两个层面,一是要讲好的故事,二是要把好故事讲好。没有一个好的故事,或者有了好故事讲得不够好,都不会收到理想的效果,甚至事与愿违、适得其反。因此,在找到故事与纠纷之间的契合点基础上还要找到情感与认同感之间的契合点。 首先要围绕法律规则以案说法。法律规则是刚性的、甚至是冰冷的,法律关系是原则的、一一对应的,但案件事实和证据是客观的,当事人的诉求是实实在在的,当事人的心理是有温度的。因此,法官首先要把法言法语诠释为通俗易懂、老百姓容易感知、便于接受的生动语言,为有针对性地选择故事、讲好故事做好必要的铺垫,使所讲的故事具有认同效应。 其次,紧扣法律关系有针对性地选择好故事。不同的案件矛盾焦点不同,不同的当事人综合素质、心理定位、接受能力不同,法官要据此选择最能解决现实问题的故事,切忌无病呻吟、无的放矢、千篇一律。这就要求法官要善于观察、善于积累、灵活运用。有时候不要寄望于讲一个故事、讲一次故事就能化解心结,可能需要综合运用、多费工夫才能达到目的。如果通过讲故事的方法不能达到调解的结果、不能接受判决,就需要及时的依法判决。 再次,要带着思想感情讲故事。讲故事是法官和当事人之间的思想互动和感情沟通,这就需要法官站在当事人的立场和视角,本着以人为本的初衷,带着思想感情、用故事性语言、结合本案实际生动形象地讲好故事,让当事人感受到获得感、尊重感。同时,要注意及时回归主题,不能为讲故事而讲故事,要把所讲故事所蕴含的哲理讲清楚、讲透彻,达到故事教人、故事化人、故事服人的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