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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害法官的行为 最终伤害的是法治

来源:新浪微博 作者:宿城 阳光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2-18
摘要:伤害法官的行为 最终伤害的是法治
  根据江苏省沭阳县人民法院通报,2017年2月17日13时50分左右,沭阳县人民法院周龙法官步行上班途中至法院大门附近,被长期闹访、缠访的被执行人胡小干开车撞倒,胡小干随后下车持刀对其连续刺戳,导致周龙胸腹部及双上肢多处中刀,肺穿透伤,伤及心包,当场失血性休克,目前正在医院抢救中。胡小干被沭阳县公安局当场抓获,目前此案正在依法侦查中。

  从沭阳法院发出消息以来,法律职业共同体通过各种形式对严重伤害周龙法官行为表示强烈愤慨和强烈谴责!!尽管我们一再谴责暴力,但暴力伤害却成了法官不可承受之重。一个本该用强有力的法律制度去保护社会大众的群体,却成了最需要被保护的对象,是法官做得不够好,还是被自己私欲蒙蔽双眼的不法分子根本分不清好坏,不问因由?为了防止挥向法官的匕首再出现,为了杜绝伤害法官的事件再次发生,我们需要做的不仅是呐喊,还要用强有力的职业保障为所有法官的人身安全筑起坚固的藩篱。

  我们还需要对为什么要保护法官进行再论述,对如何保障法官职业安全进行再思考。

  法官作为案件的裁判者和审理者,是社会纠纷处理的终局裁决者。法官依法作出的裁判必然会动摇违法者心理期待的“既得利益”,刑事案件的审判还会限制和剥夺犯罪行为实施者的人身自由。人民警察、人民检察官、人民法官在与具体案件当事人直接的办案接触过程中,非法行为实施者对于司法者的心理仇恨和报复欲望必然存在。

  说司法职业是高危职业虽然有点危言耸听,但无可否认,法官职业的危险性却始终客观、真实的存在着,不容忽视。

  当代中国法官,不仅承载着广大民众对社会公平与正义的期许,肩负重大使命,且由于身处社会转型时期,成为各种矛盾和冲突的承受者。有些当事人输了官司迁怒于法官,赢了官司执行不到位亦嗔怪于法官。

  公平正义是法治社会的鲜明特征,更是人民幸福平安的基础性条件,而广大司法人员则是守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让遵守法纪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让违法犯罪者得到应有惩处,让公平正义得到昭彰,这本身就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广大司法工作者的权力与职责。如果司法人员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违法犯罪者得不到应有惩处,那么公平正义就得不到彰显,这就有负党和人民的重托。

  维护司法人员的人身安全,筑牢守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防线,不仅需要司法者自身提高警惕,更需要我国法律的严加惩戒和社会公众的关注支持。在齐声谴责暴徒恶劣行径的同时,维护司法尊严、加强法官保护的呼声更应该得到重视。在要求司法人员捍卫社会的公平正义的同时,我们更应该站起来为行走在刀尖上的他们发声。

  保护法官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人民法官肩扛公正天平、手持正义之剑,是公平正义的维护者。

  法官依法履职既是对遭受不公一方当事人的权利保护,更是对遭受破坏的公正社会秩序的法律修复,更是对推进依法治国的全力践行,法官安全的保护需要得到全社会的共同认同。

  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随着保护法官职业各项配套措施的逐步健全,随着人民群众法治意识的全面提高。挥向法官的匕首,终会消失在不远的将来,挥向法治的伤害,终会离我们远去。我们,拭目以待!

责任编辑:宿城 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