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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公号要恪守法治底线

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伊一芳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2-12
摘要:微信公号要恪守法治底线
  监管和执法部门要主动出击,让法律在微信公号等自媒体领域真正被激活,这样法律才会有威慑力,才会引导大家尊重法治

  因认为微信公众号“文娱后台”发表《蒙牛:综艺冠名界头号毒奶》一文损害公司名誉,近日,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微信公众号的注册人北京丰彩锐远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索赔100万元及维权支出。

  自媒体时代,多元化的信息源让舆论生态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一方面读者可以更及时地看到更多元的信息和观点,这是好事;但另一方面,因为没有传统媒体的严格把关,自媒体也成了谣言和虚假信息的泛滥之地。就微信公号领域来讲,自其诞生之日起,乱象便如影随形。微信公号在创造庞大线上商业流量价值的同时,恶意侵权、过度营销、诱导分享、低俗内容、造谣欺诈等阵痛一直伴随着。进入互联网时代以来,各种资讯如恒河沙数,让人眼花缭乱。许多网站为吸引眼球,往往在标题上狠下功夫,或制造悬念,或夸张渲染,或词语挑逗,不一而足。到了微信流行时代,这种“标题党”做法变本加厉,跌破道德底线。如果不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微信公号乱象就难以除根。

  微信公号不是法外之地,理应恪守法治底线。为了加强微信管理,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2014年8月7日,国家网信办发布了《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简称“微信十条”),其中就明确规定,即时通信工具使用者应当承诺遵守法律法规、社会主义制度、国家利益、公民合法权益、公共秩序、社会道德风尚和信息真实性等“七条底线”。当务之急,监管和执法部门要主动出击,让法律在微信公号等自媒体领域真正被激活,这样法律才会有威慑力,才会引导大家尊重法治,而不是劣币驱逐良币。同时,微信平台也责无旁贷,运营方要及时从技术上和管理方法上采取新思维、新手段,对市场乱象加以管理,引导微信公号向关注用户提供优质的内容,实现微信公号正向淘汰、去劣存优,这既有利于企业的成长,更有利于微信平台的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伊一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