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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虚假宣传与刷单的“淘宝代运营”是否构成诈骗罪——以杭州发玛公司案为范例的分析_邓楚开

来源:法律博客 作者:邓楚开律师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3-08
摘要:“淘宝代运营”公司的基本操作手法是这样的:在各个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带有夸大成分的广告,客户看到广告后通过微信扫客服人员的二维码联系客服,客服人员诱导客户签订合同、购买公司的服务套餐,然后公司帮客户进行店铺装修、美工设计、刷单、假拍,甚至通

   “淘宝代运营”公司的基本操作手法是这样的:在各个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带有夸大成分的广告,客户看到广告后通过微信扫客服人员的二维码联系客服,客服人员诱导客户签订合同、购买公司的服务套餐,然后公司帮客户进行店铺装修、美工设计、刷单、假拍,甚至通过假拍的方式诱使客户升级服务套餐。这种“淘宝代运营”行为不构成诈骗罪,可转而以虚假广告罪进行追诉。对于虚假广告罪的单位犯罪,不能对普通员工进行大面积的追诉。

/邓楚开  浙江厚启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

阿里巴巴改变了人们的购物方式,该公司旗下的天猫淘宝等购物网络平台让人们逐渐适应了网购,从而无情地摧毁了无数曾经风光无限的实体商店。每年双11的交易额,能让人深切感受到其巨大的影响力,根据阿里巴巴公布的历年双11的成交数字,从2009年最开始的5200万,一路到9.36亿、52亿、191亿、350亿、571亿、912亿,到2016年的1207亿。阿里巴巴的天量网络交易额,催生了大量的淘宝网店,不少人通过经营淘宝网店而致富。

希望通过经营淘宝网店发家致富,成为了不少没有创业门路者难以抗拒的诱惑。教他人如何开办淘宝网店,也便成了一个具有巨大市场需求的服务。拿准了不少人希望开网店发财致富的心理,有不少公司专门从事“淘宝代运营”,专门雇佣刚毕业的大学生从事“淘宝代运营”相关作业。

在劣质的商业环境下,“淘宝代运营”也出现了一些偏离正常轨道的现象。从媒体披露的信息看,这些公司的基本操作手法是这样的:在各个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带有夸大成分的广告,客户看到广告后通过微信扫客服人员的二维码联系客服,客服人员诱导客户签订合同、购买公司的服务套餐,然后公司帮客户进行店铺装修、美工设计、刷单、假拍,甚至通过假拍的方式诱使客户升级服务套餐。

近期,公安司法机关对这类公司进行了专项打击,不少公司被连锅端,几十上百人成为犯罪嫌疑人的案件已不鲜见,追诉的罪名则均是诈骗。201714日,浙江法院公开网登载了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2016)浙1102刑初803号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对杭州发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玛公司”)的16人为他人进行“淘宝代运营”的行为认定为诈骗罪,对被告人判处十三年有期徒刑至三个月拘役不等的刑罚。

对于这种“淘宝代运营”的行为如何定性,尤其是否构成诈骗罪,理论上一直存在争议。我们不妨以(2016)浙1102刑初803号刑事判决书公布的发玛公司“淘宝代运营”的相关事实与证据为例,从法律上分析此类行为的性质。

一、公司与网店经营者的基础交易合法有效,不构成诈骗罪。

这些网店代运营公司,一般都具有合法的经营资质,其经营范围通常包括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以及服装服饰、日用百货的销售等。如发玛公司的经营范围就包括: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成果转让、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软硬件、企业管理咨询、网页设计、批发零售服装与纺织品等。

这类公司主要通过为网店提供服务来赢利,他们为网店服务的内容包括:辅导经营者如何开设网店、为经营者装修网店、指导经营者如何操作运营网店、为网店刷单,并为网店提供货源,从中收取约定标准的服务费以及货物销售的分成,等等。如发玛公司的套餐服务内容就包括店铺装修、新店扶持、开业礼包、店铺货源、客服服务、微店、淘宝信誉、返利、宣传、特色服务等。

这类公司的服务费,通常根据年限的不同,设定较为固定的收取标准。每次服务都会与客户签订书面合同,发玛公司也与其客户签订了服务合同。这些公司签订合同一般按照这样的步骤操作:工作人员将合同文本发给对方,对方看过合同文本表示同意后将签完字的合同寄给这类公司,这类公司签完字并通过视频让对方核对无疑后打款过来,然后公司将签完字的合同及收款收据寄给对方。

在此过程中,交易双方都对服务的内容与收费标准了然于胸。刑法中的诈骗罪,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手法,让他人产生错误认识并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因此非法取得他人财产的犯罪。既然合同是在双方完全自愿的前提下签订的,是双方真实意思的体现,就与诈骗罪没有任何关联。

至于说,公司在业务推广过程中存在对成功网店的宣传,这也符合社会现实,现实中淘宝网确实曾让一大批网店店主走上了致富之道,这种宣传也与诈骗犯罪无关。况且,作为具有成熟理智的成年人都知道,没有包赚的买卖,开网店不一定就能赚钱,即便公司特别宣传开网店赚钱的美好前景,也构不上诈骗。

需注意的是,由于公司具有有偿经济信息咨询及日用品销售的经营资质,其行为也不构成非法经营罪。

二、公司依据约定为网店虚假刷单的行为系双方真实意志的体现,也不构成诈骗罪。

在淘宝网络平台中,存在一个类似于百度排名的规则,交易量大的网店在被搜索时排名自动靠前,排名靠前的网店就会获得更多的交易机会。如何实现排名靠前就成为每个网店都非常关注的问题,在现今这样一个不诚信的社会背景下,虚假刷单就成为了网店追求排名的重要手段,事实上已呈现“十店九刷”的状态,不刷的一家那是因为正准备关门大吉。

责任编辑:邓楚开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