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近日开启法律博客,把之前积累以及正在思考等想说的话说了一些,部分博客比较潦草,逻辑欠缺,算是对自己招牌以及对读者的不负责任,在此忏悔一番敬请谅解,余以后慢慢修改之,部分博客还行,虽未全是法学,却也涉及其他,五花八门,都是心里话!每天关注着访问量,惊讶于“这访问量是真的吗?”目前为止,应该是真的:1.法律博客注册人口似乎已达30万以上(前日查于百度百科),现在应该更多了。2.余亦公布于个人社交圈,如QQ空间微信朋友圈,故有所“拉粉”。于是乎16号至今已一万几千访问量,其中不知是否算上自己的访问(一天二三十次应该有),但自己让自己欣喜惊讶甚至过分骄傲得意忘形矣,故感谢法律博客之包容性,感谢此平台及编辑等等。 昨日得二姐友人之兰姐夸赞,“适合当文人”,是矣,余认可之余飘飘然矣,故心态有所起伏,欲继续写之,不禁放下Herry kissinger 的《On China》.却有点疲惫抑或需要充饥等等,休息午睡矣,从此“迷茫一天”至现在,终觉得要去坚持,才是恒心自我! 近日看到两个恒心,或者不止,一个是王长清主任律师推广《结婚不是卖身契》,立志改变高院立法,平日看其坚持直播讲解中外古今经典著作抑或法律案例,近日见其坚持微博微信推广文章《结婚不是卖身契》,颇为感动,亦受其影响,感慨其“雄心”与坚持!便有模仿之义,是为榜样是也! 第二个坚持,是施鹏鹏老师在其博客(某年西政演讲)说的“每天7:30出门,坚持十五年了”,日积月累之义,更觉得坚持之重要,感慨坚持与成功之关系,是为坚持之二也。故吾欲学之。 所以如何看待法律博客?1.这里有学界名人,公检法人物等等,能有直接对话之便利与可能,故影响因子亦不小乎。2.意义些许,或者不小,长期坚持,是为作品是也,通过博客文章集结出版不在少数,可谓嘻笑怒骂皆是文章,不应被学术论文所限制也。每提及学术论文发表,便有若干压力等袭心,是为无奈是也,亦等余之博客倾泻而下、成文些许,余之学术论文亦可如是“一挥而就”“一笔千言”是也。况且生活及其思想不是学术论文之能体现,概不可断然偏废不去记录、思考是也。余之行往,心中自有教育思想、人生感悟(爱情观、人生观等)之变化流变,吾之明日不无希望,故有必要记之,不无“名家”之可能也,是故记之记之,有意义是也!况且日志乃生活之情趣、记录、思考、精神来源且有利于推广自身见解、让他人(父母姐妹朋友等)了解抑或“信服”等等,故应当坚持并记之!亦有让师长了解余之情况,虽有献丑之可能,有所意义罢。是故应当记之并坚持,但骄傲之心不可再有,不可再因赞赏而尾巴高高是也,谨以记之!切记! 近日之福师大,师弟师妹回家去矣,独留得还得考试等人,或余等放假暂且留校之人,食堂之“不可食也”,图书馆之渐得空荡不再拥挤却略显苍凉是也。故无友在旁,颇为孤寂是尔,回家之心又燃起是也。且当作怀念已回朋友以及留校同甘共苦之校友以记之!食堂之难吃…… 基辛格之论中国,吾观之,基辛格字里行间有惧毛主席之雄威是也,字里行间,透漏着对中国的分析,以及美国人的明智洞察力等,有待继续苦读……故书一本,非一日而阅,且慢行之。 颓废了半天,整理心情继续前进抑或回家是也。留言一二于馆读者作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