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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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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任某甲等人参见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案二审刑事裁定书(4)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2-28
摘要:2>被告人刘某甲供述:我和任某甲是1990年在赵村监狱服刑时认识的,到2009年或2010年开始,我到他开设的四挂四赌场赌博,欠了任某甲六、七十万元的赌债,之后就跟着任某甲在一起了,一直跟着他在社会上混。经常跟着

2>被告人刘某甲供述:我和任某甲是1990年在赵村监狱服刑时认识的,到2009年或2010年开始,我到他开设的四挂四赌场赌博,欠了任某甲六、七十万元的赌债,之后就跟着任某甲在一起了,一直跟着他在社会上混。经常跟着任某甲在一起的有胖涛(大名叫张某乙)、崔某甲、郭某甲、张某甲,我、宝强、雪峰、瘦孩儿、云山、张某丙、张某戊、李某甲、任某丁、马某丁、小军、喜胜、疤瘌四、小光、李某丙。任某甲有事就会通知我们去干。胖涛、崔某甲、郭某甲、李某甲、宝强跟任某甲较近。李某甲、小军、雪峰都有自己的一帮小弟。任某甲是我们大哥,我们一般一起吃饭就是任某甲坐主位,往哪去都是宝强给任某甲提包,胖涛给任某甲开车。任某甲如果有啥事需要叫人,他就会通知小军、李某甲、小光,再由他们叫人找小弟。一般在古固寨、关堤、洪门的事就是小军或李某甲叫人,在新乡市区的事就是小光叫人。我们这些人也会去,顺哥叫我们谁我们谁都去,我们都听顺哥的话,如果不听他就会打我们。另外我们这些人谁有个事,顺哥也会出面帮我们摆平。还有我们去洗澡,都是说任某甲是我们大哥,澡堂就不收我们的钱了。我们出去办事,任某甲会给我们发钱,谁带小弟,任某甲给谁钱,再由他给小弟发下去。任某甲有什么事通知我们去干活,事先都是在他家大院集合。

3>被告人李某甲供述:胖涛、国群、马某丁、张某甲、张某丁、保军、刘某甲、雪峰、老四(即疤瘌四)、小光(姓王)、郭某甲、喜胜、云山、李某丙、善伟、瘦孩儿、王某丁、陈某乙、孟某某(即小宝)、郭某戊、六东、二根、小军、任某丁、小郭等人经常跟任某甲在一块玩。我和我舅任某甲的关系非常好,平时我非常听我舅的话,我舅让我去干什么我都会去的。我舅有什么事安排我找人时,我都会叫上一些人去。另外平时和我舅关系好的那些人也都听我舅的话,我舅安排他们干啥他们也都会去干的。平时都是张某甲或者胖涛给我舅开着车,张某辛给我舅提着包。我们经常在我舅家吃喝玩,我舅和他的公司都在一块,这个地方也是我们经常玩的地方,同时也是时常有事说事和集合人的地方。胖涛、崔某甲、张某甲和我同我舅关系更近,以前刘某甲,张某辛也和我舅关系较近。我们这些人大部分都有纹身,任某甲、胖涛、马某丁、张某甲、刘某甲、雪峰、老四(即疤瘌四)、付某甲、郭某甲、善伟、张某辛、张某壬、师某乙、王某丁、陈某乙、国峰、李某戊、李某卯、马某丁、新新都有纹身。

4>被告人张某甲供述:经常和任某甲在一起的人有郭某甲、崔某甲、张某乙。

5>被告人张某乙供述:任某甲在新乡市区、洪门、关堤、古固寨这一带,都知道他孬,没有人敢惹他。即使我们经常和他在一块玩,我们也十分怕他,不敢惹他。他有什么事叫我们去,我们都不敢不去。在新乡市区、洪门、关堤、古固寨这一带,提起任某甲,人们都知道他是个孬货。平时跟着任某甲的都有我、张某甲、郭某甲、张某丁、张某丁、刘某甲、李某甲、郭某乙、小光、疤瘌四等。平时我都喊任某甲为“顺哥”,小顺这个人对朋友很义气,他的话我都听。和小顺在一块玩的刘某甲、张某甲、郭某甲、李某甲、崔某甲、张某丁、刘某戊、任某丁、任某乙、小光、郭某乙等都听小顺的话。

6>被告人郭某甲供述:任某甲是我的大哥,我跟随他混已经有十多年了,给他当手下的还有他表弟张某甲。他有什么事情,都是交给我俩去干。任某甲在这一带影响比较大,为人比较义气。他二次出狱那天,去焦作监狱接他的人就有40多人,十多辆车,非常风光。他在监狱服刑,我平时常去他家看望他母亲。任某甲对他的手下比较义气,我们都听他的话,他经常交待我们不要惹事,他有钱了会帮我们。我们谁家有事儿,他都跑前跑后,出手也比较大,包括我结婚他帮了很大的忙。平时我爱喝酒,他还经常吵我。如果我们谁在社会上惹个事儿,他都出面给我们平事。这几年跟任某甲的有胖涛、刘某甲、崔某甲、马某丁、张某丁、刘某戊、陈某甲、张某丁、张某甲、李某丙、云山、瘦孩、付某甲等人。

7>被告人李某乙供述:任某甲是有名的孬货,认识社会上的人比较多,社会上的人也都知道他,并且都害怕他,所以就叫任某甲过去摆平事。

8>被告人陈某甲供述:我和任某甲因聚众斗殴被一起判过刑。任某甲是在社会上混的,是大哥级的人物,身边经常跟着许多小弟。他有很大的孬名,在新乡只要提小顺大家都知道,大家都喊他顺哥,有的喊他小顺。经常跟着小顺的有胖涛、郭某甲、李某甲、张某丁、老四、刘某甲以及我。

9>被告人张某丁供述:我平时见任某甲都叫顺哥。因为我们都是平时在社会上跑着混的,“哥”是尊称,所以我们一直都喊他“顺哥”。和任某甲经常玩的都有郭某甲、马某戊、张某甲、胖涛、陈某乙、陈某甲、张某辛、刘某丙、李高某某、牛某乙、李某乙、张某戊、郭某乙等人。

10>被告人崔某甲供述:任某甲在社会上比较孬,又坐过监狱,提起他来人们都比较怕他,办啥事也都给他个面子,时间长了,也就出名了。我听说有人闹矛盾、结仇了,或是出车祸了都去让任某甲去找对方解决,包括替人要账。

11>被告人王某甲供述:经常跟任某甲的有李某甲、张某甲、张某丁、张某丙、风国、张某丁、冬冬、疤瘌四、翟某某,还有他的一个拜把子大哥、程某某、任某丙。

12>被告人任某乙供述:任某甲这个人在我们洪门,关堤,古固寨以及新乡市有很大名气,孬名很大。他的势力也很大,他身边有很多弟兄,多达上百号。他的那些弟兄都听他的话,有很多事情只要是任某甲出面解决都很容易。本来很难解决的事情到了任某甲手里就变得很容易解决,另外任某甲以及他身边经常和他在一起的弟兄好多都坐过监狱,社会上有很多人都听任某甲。

13>被告人程某某供述:我和任某甲、李某甲等人多次参与违法犯罪事件。

14>被告人任某丙供述:任某甲是在社会上混的那种人,孬名非常大,平时没人敢惹他,手下有一帮人经常跟着他。有胖涛、刘某甲、张某甲、疤瘌四、李某甲、郭某甲、崔某甲、陈某乙、张某丁。平时都是胖涛给任某甲开车,张某丁给任某甲提包。除了李某甲是任某甲外甥外,其他人都给任某甲叫顺哥。别人一般办不成的事任某甲都能办成。

15>被告人陈某乙供述:2005年我因抢劫罪被沁阳市人民法院判刑四年,2006年5月份我转到焦作少管所服刑,这期间认识了也在服刑的任某甲。他那时候就经常让我吃他的东西吸他的烟,对我可好。2006年10月的时候,我就在监狱里认任某甲做了干爹,2009年10月底我就到新乡市洪门镇陈庄村投靠了任某甲,之后就一直在他家住。任某甲和他家人也把我当他们自己家人看。我干爹任某甲开过赌场,在工地做过工程,在自家院里开了一家顺利洗涤公司。平时他手底下有一帮人跟着他跑。跟任某甲比较近的有胖涛、张某甲、任某乙、任某丁、李某甲、刘某甲,这些人天天都和任某甲在一起。我干爹任某甲去哪他们都跟着。

责任编辑: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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