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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彤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中山火炬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8)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1-05
摘要:同时,财兴公司还出具《有关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中心城区新世纪大道侧、群英华庭临近地段面积106.8359亩(折合71224.29平方米)的商住用途土地使用权市场价值咨询意见书说明》,载明:根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

同时,财兴公司还出具《有关“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中心城区新世纪大道侧、群英华庭临近地段面积106.8359亩(折合71224.29平方米)的商住用途土地使用权市场价值咨询意见书”说明》,载明:根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土地评估委托书》,委托我司对中山火炬开发区中心城区新世纪大道侧、群英华庭临近地段面积106.8359亩的商住用地按现时市场价值进行评估,在咨询基准日时该区域土地已基本达到“五通一平”,故我司按土地开发程度为“五通一平”的价值内涵进行估价,宗地单价3500元/平方米,评估价值为249285015元。另根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供的《土地转让及房地产开发合同》登记,本次委估的该106.8359亩土地使用权的交地标准为“路通、水通、电通、土地平整”。如果按《土地转让及房地产开发合同》的土地开发程度“路通、水通(包括通上水和通下水)、电通、土地平整”的土地使用权建议价格为地面单价3491元/平方米,评估价值为248643996元。

2、工程造价鉴定

2013年10月29日,国众联公司作出《工程造价鉴定报告书》(g4105/b/005),结论是:

(1)申请人附表一(第2至21项)共20项,合计鉴定造价为64445462.41元。其中:桩基础工程部分包括桩基础工程18190594.88元、关联“桩基、承台”的签证增加价款813305.68元、a栋桩承台工程2107022.5元、bc栋桩承台工程1731338.96元;地下室土建部分增加工程包括地下室土建部分增加工程5007324.81元、关联地下室土建的签证增加价款1195036.84元;地下室水电部分增加2011866.82元;电梯厅装饰2478872.10元;首层大堂装饰1124291.73元;a栋630kva变配电安装工程2697342.6元;b栋630kva变配电安装工程2581206.31元;b栋800kva变配电安装工程812889.42元;c栋630kva变配电安装工程2468607.70元;c栋800kva变配电安装工程868058.32元;660kva发电机及配线安装工程2381298.47元;外线电源安装1096771.78元;防雷工程包括地下防雷工程16847.51元、地上防雷工程485029.82元;地上消防部分7344276.47元;地下消防部分1358302.69元;裙楼装饰增加部分3285020.84元;小区道路及室外排水2185223.05元;弱电配管包括地上弱电配管588776.03元、地下弱电配管32707.62元;电气集中抄表变更1303044.09元;其他零星工程0.00元。

(2)申请人附表二中(第2至15项),14项费用合计鉴定造价18267375.51元。

(3)飘窗建筑面积及高度:第一、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为1757.73平方米,对应价款为2706904.20元;第二、按《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不予计算面积,对应价款为0;建筑面积应采纳哪个标准由法院认定。第三、飘窗高度(飘窗顶板的底面距楼地面平均高度)为2.353米(已超2.2米)。

2013年11月11日,国众联公司出具《对“工程造价鉴定报告书(编号g4105/b/005)”修正意见书》,内容是:国众联建设工程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代表经参与贵院于2013年11月8日组织的质证,鉴定针对原出具的工程造价鉴定报告书(编号g4105/b/005)第9页记载内容“签证中的脚手架延期停滞费经质证,被告认为属于涉案项目以外费用,原告同意另外起诉。脚手架停滞费本次不作计算。”因文字表述问题予以修正,就该内容我司修正为“原告在申请鉴定时,其主张工程结算汇总表其他零星工程费项目中的脚手架搁置费为11453097.25元,鉴定单位在编号g4105/b/004工程造价鉴定报告(2012年11月16日出具,委托一中的造价鉴定汇总表序号第21项)中鉴定为争议价款8959264.37元,并有注明‘签证中的脚手架延期停滞费因牵涉原被告责任评判,造价作为争议予以单列、请法院裁决’。该脚手架延期停滞费经质证,当事人双方同意作为违约处理。脚手架停滞费本次不作计算。”工程造价鉴定报告书(编号g4105/b/005)中其他有关造价结论维持不变。

经质证,彤泰公司提出如下意见:(1)争议的建筑面积:除将飘窗面积列入争议部分,还应列入建筑物伸缩缝与凸出外墙的结构柱两部分面积。(2)桩基础有两部分争议内容没有计算:第一,工程管桩经建设、监理及施工单位协议采用中山宏星管柱有限公司生产的宏基牌管柱,运距为54公里,10公里以外部分按预制构件计算预制管柱运输费;第二,桩基础工程应包含基础梁工程。(3)首层大堂装饰工程:装饰墙面、全玻璃弹门的面积与实际相差较大。墙面600×600抛光砖、钢化玻璃、大理石价格偏低,应调整。(4)强电工程、弱电配管工程、电气集中抄表工程均按施工期间现行定额计算,材料应按主要施工时间2006年6月份信息价进行调整。发电机(含配电柜)、变压器、低压开关机、电线、电缆、电缆桥架等主材价格与实际价格相差较大,应给予调整。(5)消防工程:鉴定书中漏算以下内容:dn200进水管及闸阀(室外进水主管到小区系统);a栋一层装有室外地上式消火栓与消防接合器;电缆桥架与控制电缆均是由其他两栋拉过来的信号电缆;电房未做消防灭火系统,但每个电房应增加两个干粉灭火器和一个泡沫灭火罐;减压阀、喷头、稳压泵、管件接头等主材价格偏低,应调整。(6)裙楼二次装饰工程:鉴定书中花岗岩、黑金砂等主要装饰材料的价格与实际价格相差较大,应给予调整。(7)脚手架停滞费是实际发生的费用,彤泰公司已将此项造价结算并支付给了施工单位。根据当时现场协议及签证,超期28个月按18个月补贴,补贴标准为每平方米外脚手架每天0.15元,鉴定书将补贴标准降低了。(8)飘窗应计入工程造价,根据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中山火炬开发区群英华庭a区工程结算问题的复函》,飘窗高度超过2.2米可以计算建筑面积。(9)临时便道、平整土地等签证工程量的费用不应计入1540元/平方米内。根据合同约定,火炬公司负责项目的“三通一平”,临时便道、平整土地的费用应属“三通一平”范围内,应由火炬公司承担(刚进场时a区还是水塘,必须建设临时道路,回填土方,平整场地)。(10)地下室土建增加工程应参照施工合同计价。地下室增加工程应该包含与面积计价范围不同或不包的项目,如地下室混凝土外墙、水池墙体与顶板、地下室顶板消防车道、地下室超出毛坯房的装饰装修等部分。

针对彤泰公司的异议,国众联公司回复如下:(1)面积计价部分,委托书只要求对“飘窗”建筑面积进行评估。(2)桩基础问题。管桩超运运费已计入桩基础工程的预应力管桩主材价格中,如:φ500管桩按约定2002年第四季度中山信息价为129元/米,鉴定按144.4元/米计取;φ600×130管桩按约定2002年第四季度中山信息价只有φ600×125型号(192元/米),φ600×130管桩含超运距费用为227.4元/米;φ400管桩信息价为83元/米,鉴定按98.4元/米。管桩超运距运费是根据缔约时2002年第4季度当时平板拖车的运输市场行情和配桩情况以及超运44公里得出的价格,含损耗的桩长共73231.41米,折算需要平板拖车408车可运完,拖车运费2762元/车,在分部分项中已计取了1127764元超运费,折成管桩长度摊销单价是15.4元/米符合当时市场行情。基础梁不应另行计价。首先,因“基础梁”与“桩基础”、“桩承台”是不同的结构构件,双方合同明示约定是桩基础和桩承台另行额外计价,未约定“其它基础或基础梁另计价”;其次,双方约定的建安单价1540元/平方米包含了土建、室内水电和电梯工程费,土建按建筑物的部位构成包含基础、主体、楼地面、屋面、防水、门窗以及一次装修等内容,基础梁属于基础,其造价含在单价1540元/平方米里;再次,a栋26层是无地下室的高层建筑物,a栋基础梁造价已含在1540元/平方米里,而b、c栋是有一层地下室的高层建筑物,该地下室也有基础梁,地下室增加工程是指b、c栋建筑物相对于a栋有增加,b、c栋的基础梁也不应额外计价且是包含在1540元/平方米里。(3)大堂装饰因无竣工图或设计图以及大堂二次装修合同等资料,依据建筑竣工图结合现场查勘予以计量。(4)强弱电、电气集中抄表工程中,电气设备单价依据工程施工时的市场价及信息价,如发电机申报为800kva、实际是660kva,申报单价100万元、鉴定为85万元合理。低压开关柜依据送审图纸及2006年abb开关的价格进行定价,电线、电缆、桥架等主要材料价格亦按施工期间中山的市场价进行定价。有关鉴定设备主材单价未少计或多计。(5)送审材料中显示“室外消防及接表工程”由火炬公司投资并验收,消防进水管、闸阀以及室外消火栓属于室外消防内容不在本次鉴定范围,灭火器在变配电工程中已计取,灭火罐图纸未显示因而未计价。减压阀、喷头、稳压泵、管件接头等主材单价均依据施工期间中山消防器材市场价予以鉴定。另外按照当时消防价格水平,鉴定消防总造价870.25万元,单位平方米造价是51.04元,按送审消防图纸所体现消防范围及工作量,未少计或多计。(6)裙楼二次装饰中使用的花岗岩、黑金砂,根据现场勘查及送审材料表明该类主材均为一般阳江红、灰色国产材质石材,鉴定单价为当时合理市场价。(7)按照实际施工期间及当时脚手架施工规范水平,测算外架的脚手架钢管正常平米含量为15kg,当时月租为150元/吨,考虑尚有扣件以及管理、安全维护、加固等成本及合理利润,全费用单价为66.43元/平方米,总价为8959264.37元,该造价为施工期间市场价。(8)飘窗是否应计算建筑面积,由法院认定。(9)临时便道和场地平整属于土建工程,与“三通一平”不是一个概念,应包含在1540元/平方米中。(10)地下室土建增加范围是依据合同约定、质证意见以及建筑规范综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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