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人物研究的主要任务就是要抱着对历史负责的慎重态度,正确认识和评价历史人物,客观公正地考察历史人物对历史发展的作用和影响。从学术意义上来说,研究历史人物并不拒绝假设,但假设是否成立,只有经过从事中求实,从实中求是反复论证后才能作出结论。具体地说就是要在充分掌握以文字、实物与口碑记录下来的史事的基础上,通过对其进行辨析、鉴别、对比和综合等,确定史实真相;然后在历史唯物主义指导下经过科学思辨,得出正确的历史认识和结论。如果没有理性的、以事实为依据、以科学的逻辑为方法论而展开的“小心求证”过程,即使愿望良好的假设也是没有意义的。在对与历史人物相关的资料采信中,文字资料优于口头传说;史志记载优于文学创作;正史优于野史;多证重于孤证,这是史学求证的基本方法。遗憾的是在《吴獬研究文选》中,诸多学者似乎更相信直觉、更愿意相信用文学的手段、用讲故事的方法直接给出的结论。例如在谈到吴獬的学界地位时,有的学者仅凭民间传说便给吴獬贴上“全国第七,湖南第一”的标签,这不但没有必要史料作支撑,而且是与现存史料记载相矛盾的:如果以众所周知的吴獬己丑科会试成绩论,按副主考潘祖荫的评价,吴獬应取会元,应是全国第一而不是全国第七;如果以史料记载的吴獬参加丙子科乡试成绩论,吴獬举亚元则应是湖南第二而不是湖南第一。至于有的传记中把吴獬描写成“聪颖轶群,一目十行,书辄成诵”的奇人,这是“爱则欲其神”的创作,不应当作史料采信。如果硬要把它当作研究吴獬的依据的话,也只能从生理学中去寻找答案了。 五、关于吴獬研究的价值取向 历史人物之所以能够以历史的形式存在,是因为它对现实具有意义和价值。意义是历史的风骨,价值是历史的品格。它们是人类认识和反思自己的重要依据,也是今人了解过去、预测未来、进行创造性实践活动的立论基础。吴獬作为历史人物,其意义和价值在哪里呢?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研究: 1、吴獬是个清官 说吴獬是个清官有两层意思:一是清廉。据吴獬年表记载:吴獬从50岁任知县到76岁从岳阳金鄂书院山长任上“退休”,从清代七品知县到五品教官,民国师范总教席到国民代表,为官达26年。凭着自己的人脉资源、名望和地位,要想牟利的话,早就家财万贯了。但他恪守清贫矢志不渝。初到广西时,巡抚马丕瑶闻其才名,请他教其二子,兼长抚署文案。马中丞看他家清贫,正值梧州厘金局换人,便派他去接任,好让他在这个肥缺上捞点钱。他却坚辞不去。有人问他这是为什么?他说:“吾为民来,非为钱来也。”他任荔浦时,当地赌风盛行,抽头以送给官员的贿赂钱叫“摊规”。荔浦每月的“摊规”钱可达二三千贯,其中送给知县的是大头。可是吴獬一到任便作《戒赌歌》相劝,再雷厉风行地禁戒,犯者严治,几个月后,赌风即消,民俗大变。他“终身布衣糙鞋”,民国六年初到岳麓书院讲学时,“布袍、油纸伞,踏钉鞋入室,问‘校长刘寅轩所在’,非刘出,几叱出”(以上参见同上第379页)吴獬一生家无余财两袖清风。死后墓葬与当地乡民无异,其遗著都是由其弟子集资刻印的。在“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的封建社会中,是十分少见的。 二是清明。在荔浦任上,吴獬在县衙正堂悬挂的对联是:“简政宽行,与民为善;修文重礼,息讼宁邦”。他经常只身微服下乡,询问民生疾苦,常有事未报闻,而他已知道得清清楚楚。因为情况明,所以坐堂听讼,他能洞烛真相,判决无不当。他又能放下官架子,勤于接待来访的士绅百姓,和蔼如乡间父老,故民隐尽知。清廉的官德和清明的官风,在封建社会中不仅是百姓的期盼,也是统治者争取民心维系其统治地位的招牌和门面,在当今社会乃至整个阶级社会中,都具有重要的传承价值和借鉴意义,从吴獬文化研究的政治价值上看,清官文化比辞官文化更积极、更有意义。 2、吴獬是教育家。 现代学界对教育家的定义是:教育家是指通过亲力亲为的教育实践创造出重大教育业绩,对一定时期、一定范围内的教育思想和实践产生重要影响的优秀教育工作者。并对教育家列出了八项具体标准:(1)职业身份:全职教育工作者;(2)知识修养:宽厚广博的文化知识基础;(3)教育资历:长期从事教育实际工作;(4)专业水平:系统、熟练掌握教育专业知识和技能;(5)教育思想:具有系统、成熟或独特的教育思想;(6)专业成就:取得教育界广泛认可的重大教育成果;(7)专业声望:拥有广泛认可的专业声誉;(8)道德操守:品行高洁,堪为社会楷模。(参见《论教育家》孙孔懿,人民教育出版社2006年6月版)吴獬一生从教50年,相关史料充分翔实,用现存史料和典藉记载中的吴獬比照上述标准,吴獬作为教育家是有过之而无不及。无论从教育思想、教育方法、教育实践、教育资历、教育成就、专业水平、个人声望、社会影响等各个方面都可圈可点且有据可证,足以展开研究,这里无须赘述。 3、吴獬是社会贤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