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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国东:重建文化中国的契机与挑战——序《文化提升国家质量:中国发展的使命》_daydayup

来源:法律博客 作者:孙国东法律博客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3-05
摘要:第二,现代社会的文化(特别是文化的内化形态,即个体信仰—价值观层面的文化),既是最需要且最容易民主化的方面,亦是最容易走向庸俗化的领域。熟悉西方政制史的人大概都会同意,西方民主的历史在很大程度上即是

第二,现代社会的文化(特别是文化的内化形态,即个体信仰—价值观层面的文化),既是最需要且最容易民主化的方面,亦是最容易走向庸俗化的领域。熟悉西方政制史的人大概都会同意,西方民主的历史在很大程度上即是通过非政治领域广泛的直接民主转移和吸纳民众政治参与之激情的历史,也即是把直接民主不断驱赶至非政治的经济、社会和文化领域的历史。自伯罗奔尼撒战争(公元前413年-公元前404年)以降,如何避免“democracy”(民主)退变为“democrazy”(民疯/暴民统治/多数人暴政)即成为西方政制建构的重要关切,其中限制和防范直接民主是重中之重。进入现代以来,西方国家除了通过代议制、司法独立、行政自主、政治领导人任期制、人权的平等保障等一系列宪政机制来限制直接民主所导致的“多数人暴政”以外,还把直接民主最大限度地落实于非政治的经济、社会和文化领域,从而实际上以此作为对政治领域直接民主被限制的一种替代或补偿。经济的市场化运行、社会的自主化运作、文化放任主义,正是民主在非政治领域大行其道的表征:市场原则本身即是民主原则在经济领域的体现;社会自治不仅是社会民主的典型表现,而且构成了政治民主的社会基础;现代社会的(集体)共享文化认同以个体的自我认同为基础,在很大程度上可视为个体自我认同的“聚合”(aggregation)形态——就像政治领域的“公意”(general will)是“众意”(will of all)的聚合形态一样。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表征的中国现代化道路,实质上承诺了一种既非复古、亦非西化同时又超越苏联模式的自主现代化道路。这条道路尽管未全盘移植西方化的政治发展模式,但随着改革开放带来的经济的市场化运行、(韦伯意义上)文化与社会的合理化(rationalization),在经济、社会和文化等非政治领域,我们事实上面临着与西方类似的问题:由于民主原则(直接民主)在经济、社会和文化等非政治领域制度化地落实下来,我们与西方社会一样面临着尼采—福山所谓的“末人”(the last man)问题:“没有胸膛的人”(men without chests),即只有欲望和理性、没有激情的人,充斥着整个社会。他们是一批满足于舒适的自我保存的布尔乔亚,通过对长远的自我利益的计算,汲汲于眼前的蝇头小利。他们信奉物质救赎主义,沉迷于消费主义的生活追求,从而使得价值虚无主义在整个社会弥散开来。显然,如何在文化和社会合理化(世俗化)的情境中,建构具有价值吸引力、文明延续性和文化感召力的现代文化认同,对当下中国来说是一个不小的挑战。


第三,现代社会的文化重建必须同时回应“动机不足”和“陌生人伦理”两大难题。文化重建的核心是道德重建,但现代道德本身面临着两大主要挑战:与意识结构的现代转型相适应的“动机不足”问题,以及与社会结构的现代转型相适应的“陌生人伦理”问题。慈继伟曾借用哈贝马斯的相关论说对当下中国的道德问题进行了分析。他认为,当下中国道德危机的背后,其实是“伦理危机”,即“认同危机”。这根源于现代道德所面临的一个根本挑战:由于社会的世俗化运行,人们缺少足够的动机去实施合乎道德的行为——这些动机资源,在传统社会主要是由宗教教义或其他哲学、道德的整全性学说提供的。换言之,尽管道德规范被期待具有康德意义上的绝对性和无条件性,但由于缺少足够的动机资源,现代人普遍具有道德机会主义倾向。比如说,我们经常听到一句俗语: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但是,如果一个人爱财爱到一定程度,它就不可能取之有道。惟有当“君子”成为个人自我认同的构成性要素时,他始能真正做到“爱财”而“取之有道”。但由于社会的世俗化,现代意识结构已经摆脱了宗教教义或其他哲学、道德整全性学说的支配,带来了韦伯所说的“意义丧失”问题:由于在价值领域丧失了那种具有绝对性和笼罩性的意义依托,人们在价值观层面面临着“诸神争斗”的局面,进而带来了无所适从的意义困境。从社会结构层面来看,社会化大生产、城市化的生活方式等已经使现代社会的人际互动日益匿名化,从而为我们带来了“陌生人社会”。如何确立陌生人之间的互动规范,对任何迈入现代化进程的社会来说,都是空前的道德挑战。文化和社会的合理化、社会化大生产、城市化的生活方式等,对任何迈入现代化进程的国家来说,都是其内在的必然趋势,是现代社会的共通运行逻辑。因此,如何在文化重建(道德重建)中回应与现代化相适应的“动机不足”和“陌生人伦理”难题,对任何现代国家来说,都是重大挑战。从西方发达国家的治理经验来看,要想有效地回应这两大结构性难题,我们必须在现代社会政治秩序的运行机理中把握文化和道德重建问题,即通过文化自主和社会自治、政治和社会层面的公共自主、普惠性的社会保障体系及健全的现代信用体系等“社会基础秩序”的建构,回应这两大难题。其体现的治理逻辑是:通过使支撑道德的各种动机资源向社会成员开放(文化自主和社会自治),确保社会成员的道德行为具有深厚的自我认同基础;通过公共自主实践的培育和利益交换机制的巩固,使公民美德具有深厚的社会政治基础(政治和社会层面的公共自主、普惠性的社会保障体系);通过细密的信用监控机制,确保针对陌生人的各种道德机会主义行为具有较高的行为成本(健全的现代信用体系)。这些“社会基础秩序”,特别是前两个方面,是否可以在中国情境中制度化?可以在多大程度、多大范围内制度化?应当采取何种制度和实践形式?诸如此类的问题,恐怕都不是可以靠简单的表明立场就能回答的。毋宁说,惟有把现代社会政治秩序的运行机理与转型中国的各种“结构化情境”(文明型国家的文化条件、超大规模型国家的社会条件和社会主义党治国家的政治条件等)深度结合起来,我们始能深入回应此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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