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2116:37:33 (北京时间记者武月华报道)近日,浙江一农民因抓114只癞蛤蟆遭举报后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一事引起网友热议。“抓癞蛤蟆也犯法?”针对网友的疑问,专家表示,蟾蜍(癞蛤蟆)是受法律保护的“三有动物”,根据犯罪情节依法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有律师认为,在这起事件中,除了公民的法制意识薄弱外,有关部门的普法程度还远远不够。 陈某捕捉的百余只癞蛤蟆。(图片来自网络) “逮癞蛤蟆也犯法?”淳安农民陈某被警方抓获时,一脸懵圈。在他看来,这是“小事一桩”,警方未免有点小题大做了。2月20日,杭州淳安县森林公安证实,陈某因抓了114只癞蛤蟆遭举报后被抓获,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今年48岁的陈某是淳安县安阳乡人,2月14日,他想抓些野味请客。陈某在姜家镇浮林村村头的小水库里抓到114只癞蛤蟆。18日上午,陈某安排朋友在溪边进行宰杀时遭到举报,随后陈某被淳安森林警察抓获。当时已有109只癞蛤蟆被宰杀,还有5只活体被当即放生。 办案民警表示,陈某违反狩猎法规,在未取得狩猎证的情况下,采取徒手捕捉的方式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已经涉嫌非法狩猎罪,陈某后悔不迭。称“以前真的不知道逮癞蛤蟆是犯法,今后再也不干了。” 关于“三有动物”你知道多少? 癞蛤蟆学名为中华蟾蜍,是蝶类、蝗虫、蚱蜢、蚊、蝇、白蚁等害虫的天敌,捕食量极大,它虽然没有被列入国家野生动物保护名录,但进入了“三有动物”名录,同样受法律保护。“三有动物”是指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包括麻雀、青蛙、壁虎、蟾蜍、野鸡、野兔和各种蛇类等共计1800多种。 此案的办案民警表示,对于“三有动物”,我国刑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私自捕捉1只(条)就违法,捕捉20只(条)以上就构成犯罪,捕捉50只(条)以上就属于重大刑事案件。 此事一出即引起网友热议。虽然很多人都知道捕猎癞蛤蟆、青蛙等不对,但并未意识到这一行为触犯了法律。 有网友说,上千种三有动物都有哪些呀,普法教育落后,先把功课做足了再说吧。大部分网友觉得没有动物知识的普及,普通人根本就没有能力识别哪些是需要人类保护的野生动物。 网友的质疑其实不无道理,三有动物目录包含兽纲、鸟纲、两栖纲、爬行纲、昆虫纲,合计5纲46目177科1591种及昆虫120属的所有种和另外110种,光受保护的壁虎就有34种,要普通民众区分受保护的耳疣壁虎和不受保护的普通壁虎确实是太难。近年来经常有人因捕捉“三有动物”获刑。 2012年,浙江嘉兴就有3人因用竹竿捕获203只“三有保护动物”黑斑蛙和金线蛙被判三至四个月刑拘。 2013年,河南新密一名男子猎捕曾经的“四害”,如今的“三有动物”麻雀达300余只,被判非法狩猎罪拘役6个月,缓刑一年。 2016年11月18日,江苏省淮安市清浦区法院开庭审理张某非法狩猎一案,张某因在村里的水田内抓了130多只青蛙准备喂鸭子涉嫌非法狩猎。经相关部门鉴定,张某捕捉的是黑斑蛙和金线蛙。当天,淮安区的任某因和朋友用弹弓打死90只麻雀,也涉嫌非法狩猎在该法院受审。清浦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姚伟介绍:“按照刑法的规定,非法狩猎国家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的,包括麻雀青蛙之类的,猎捕达到20只以上,就应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单处罚金。” 不过,不同地区对此类案件的处理结果相差还是比较大的,今年1月,天津查获近900只野鸡、野鸭、野兔等野味,警方最终以“系‘三有动物’,尚不够追究刑责”为由,将相关涉案人员移交给辖区市场管理部门。 专家:非法狩猎情节严重可判刑 对此,北京林业大学生态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杨朝霞告诉北京时间记者,目前“三有动物”的保护主要依据《刑法》第341条的规定: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六条: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狩猎,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狩猎“情节严重”:(一)非法狩猎野生动物二十只以上的;(二)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或者禁猎期使用禁用工具、方法狩猎的;(三)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杨朝霞认为:“根据国家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必须取得狩猎证,并且服从猎捕量限额管理;因科学研究、驯养繁殖、展览或者其他特种情况,需要捕猎珍贵、濒危的野生动物的,需要有特许猎捕证,公民只要违反了狩猎法规就可以追责。”北京林业大学生态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杨朝霞表示:“这么多种三有动物,普通民众确实难以区别清楚哪些受保护,哪些不受保护,普通人没有能力识别三有动物,这也是问题之一。除此之外,老百姓要树立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一般情况下不要去猎捕。 律师:普法的深度和广度尚待完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