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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举行环境立法法典化高端研讨会_朝霞满天

来源:法律博客 作者:碧水蓝天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1-20
摘要:环境立法法典化高端研讨会成功举办 2017 年1 月 6 日,由北京大学法学院、复旦大学法学院联合主办的“环境立法法典化高端研讨会”在北京大学法学院凯原楼一层报告厅 成功举办。来自法理、民法、刑法、行政法等学科的著名学者,来自国家环境立法与行政机关

环境立法法典化高端研讨会成功举办

2017年16日,由北京大学法学院、复旦大学法学院联合主办的“环境立法法典化高端研讨会”在北京大学法学院凯原楼一层报告厅成功举办。来自法理、民法、刑法、行政法等学科的著名学者,来自国家环境立法与行政机关的高级官员,以及来自全国各地的三十余位中青年环境法学者,共聚一堂、热议环境法典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探索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的新路径

   会议开幕环节由北京大学法学院汪劲教授主持,北大法学院院长张守文教授代表主办方发表开幕致辞。张守文教授表达了对参会代表的热烈欢迎,并指出在环境立法初具规模和环境问题十分突出的背景下再次探讨环境立法的法典化问题具有重要意义。会议发起人全国政协社法委驻会副主任吕忠梅教授结合环境法学科的发展历程,阐述环境法立法法典化问题演变过程。

北大举行环境立法法典化高端研讨会_朝霞满天

会议主体由两个环节组成,第一个环节旨在总结传统学科在法典化方面的经验教训;第二环节旨在了解国家环境立法与行政机关对环境法典的实际需求。

会议第一个环节邀请了传统学科的著名学者分别发表了主题报告。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文显教授认为,环境法法典化的短板缺少基石和灵魂,环境权只有立足于人们拥有环境权这种基本权利,尤其是让环境权入宪入法,才能对环境立法体系产生支撑性的作用。北京大学法学院姜明安教授编撰环境法典的必要性和可进行了详细分析,并就环境法典行政法规范的协调问题进行了阐述。清华大学法学院张明楷教授分析了我国刑法典面临的实践困境,认为环境立法的法典化不能从没有法典的极端走向完全法典化的极端。人民大学法学院张新宝教授重点介绍了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理念在《民法典总则(草案)》中的体现,并介绍了侵权责任法分则起草过程中对环境侵权、环境公益诉讼等条款设计的考虑北京大学法学院薛军教授认为法典编撰应采取务实的态度,不宜为了追求体系建构而破坏已经形成的基本法律框架;法典编撰的组织体系应当采用个人参与制,立法机关做好政治上的指引即可。

会议第二环节邀请了环保部政法司别涛司长、全国人大环资委法案室蔡微巡视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刘海涛处长、国务院法制农林司王宛生副司长和阮晏子副处长,围绕环境法典的需求和问题展开了讨论和交流。会议达成的共识是,当前环境立法中存在大量重复性、冲突性条款,在生态文明建设的大背景下环境法典具有现实的和政治上的必要性;因而环境法典的研究意义重大、任重道远、大有可为。但是,环境法典的编撰也存在较大困难,一方面环境法具有很强的政策性和技术性,实质性内容往往是根据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等非法学科学的知识确定;另一方面学界关于环境法典的研究还存在较大分歧,而立法层面更多的是从求同的角度考虑

本次会议通过跨学科、跨领域的讨论和交流,使与会者更加清晰地看到了环境法典研究和编撰工作面临的问题,并在环境法典研究方向、方法、目标、组织体系等方面形成了基本的共识,为未来环境法典研究工作的有序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北京大学法学院资源能源与环境法研究中心 供稿

责任编辑:碧水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