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广东全省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会议在广州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胡春华作出批示,广东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林少春出席会议并讲话。 胡春华在批示中指出,解决执行难问题,是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必然要求。各级法院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积极推进执行改革,加大执行力度,规范执行行为,确保完成“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目标,树立人民法院执行权威,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领导、协调、督办,广东省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作用,推动建立综合治理工作格局,形成解决执行难的强大合力。 林少春指出,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政治优势、制度优势,完善执行联动机制,构建标本兼治、综合治理解决执行难的工作新格局,是法治广东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建设诚信广东的重要保障。全省各级党委要紧紧围绕“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目标,强化对失信被执行人跨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充分发挥政法机关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优势,积极运用大数据,不断完善制度建设,拓宽解决执行难渠道。 林少春要求,人民法院要切实担负好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好主力军的作用,加大执行力度,规范执行行为,牢固树立立案、审判、执行“一盘棋”思想和公正、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优化内部流程,采取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提高执行效率,努力实现执行工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行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龚稼立在会上通报了2016年全省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省政府法制办、省公安厅、省国土资源厅、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负责人作了经验交流发言,会议由省委政法委专职副书记陈岸明主持,各地市党委政法机关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