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败亚文化,是指在腐败群体乃至全社会,盛行的各类容易引发腐败的潜规则及各种腐朽思想、意识、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这种“文化”倡导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利我行为等价值观念,奉行潜规则,其直接表现就是将权力等同于特权,并默认掌权者所享受的特殊待遇,甚至一有机会就亲身实践。腐败亚文化是滋生腐败的思想源头,这层“精神雾霾”对我们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机制,实现从“不敢腐”、“不能腐”到“不想腐”,危害深远。 在持续整治“四风”问题和强力“打老虎”、“拍苍蝇”的新常态下,“立”明规则、新理念、新文化,有助于塑造“不想腐”的廉政新文化,从文化源头上堵住腐败,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破”潜规则,“立”明规则。“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讲规矩、守纪律,要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很长一段时间来,各行各业盛行潜规则,“明里一套、暗里一套”,官场尤盛,于反腐倡廉机制构建毒害已久。反腐倡廉治本之要在于人心与制度,从制度层面,必须破潜规则,立明规则。从古至今,我们不乏制度,但缺少制度公布与执行监督约束,于是制度之外盛筵“规则”。历史上,子产铸刑鼎,第一次将法律面向民众公开。这之前,我们也有法律制度,但人民群众不知晓,不知道什么事可以为,什么事不可以为,更不知道什么情况下已触犯法律,这种情形下,执政官员就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随时可以滥用权力,惩罚与剥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和自由。虽然现在我们的法律制度都已公开,并通过普法宣传教育深入人心,但反腐倡廉制度公开程度及人民群众知晓率却仍然有限。通过对一些案件和贪官忏悔录的深度剖析中,我们发现犯案前这些官员对反腐倡廉制度知晓不高、理解不透,虽然有“大框框”上的模糊认识,但存在“细规则”上的侥幸意识,由于缺乏相应的制度约束和有效监督,长时间以自我为中心,我行我素。鉴于此,反腐倡廉要借鉴法治建设经验,最大限度地“明”规则。要充分利用互联网+新型方式,充分让服务对象、人民群众、社会监督员参与进来,科学制定有效可行制度,然后利用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让制度“亮”起来。教育党员干部,时刻牢记“法无授权即禁止”,在国法之前,党纪在先。党纪国法就是我们的明规则,必须执行。所谓的“潜规则”必须打破,任何游离规则之外的行为都必须受到相应处理,挺纪在前,抓早抓小。 “破”旧思想,“立”新理念。由腐败亚文化延伸出的官本位思想、“一人得道鸡犬升天”“朝中有人好做官”“圈子文化”“山头主义”等特权思想入脑入心,包括由此产生的腐败“三重标准”,即对自己贪污腐败,放任;对朋友贪污腐败,默许;对他人贪污腐败,“憎恨”。这些旧思想、老观念都是极端自私利己主义,不仅“损人”,也会“害己”,甚者,还会导致铁窗下的痛悔。新常态下,破旧思想的快捷方式是“使之不敢”。“坚持标本兼治,当前要以治标为主,为治本赢得时间。”中央这种反腐新思路下的标本兼治模式,“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正在形成”到“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人民群众更加相信我们的反腐诚意,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历史性、突破性的进展,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足够自信”。从中央到地方,层层传导责任、压力,全面落实“两个责任”。这个“缩紧”的过程,就是在告诫我们党员干部“莫伸手、伸手必被捉”,也不要侥幸,“头顶三尺有神明,不畏人知畏己知”。因此,我们要有党纪国法新意识,守法纪、讲规矩,干老实事、做明白人。“使之不敢”是一种反面典型教育警醒,同时,我们也需要长期的正面引导教育。我们不仅要通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民主生活会、“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活动净化我们的党员干部队伍,破除我们的旧理念、旧思想,而且亟需从全社会层面加强正面引导教育,“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有光辉”,培育公平正义理念,正本清源。特权思想破坏的正是公平正义、公道人心。这就好比河水某一段一时污染了,还有得治,但如果源头被污染了,公平正义没了、公道人心散了,民族的未来也就没有了。鉴于此,正党风、强政风、转作风、树民风,不仅党员干部要身体力行、模范遵守法纪、“慎独慎微慎欲”、乐于接受监督,全社会、全民族都要参与进来,着手细微,共同见证、监督,让“插队的”、“走后门的”等不守规矩的人脸红出汗,让“老虎、苍蝇”无处可躲、可逃,真正发挥出人民群众的伟大力量。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通过大家共同努力,树立起人人平等、“德法”先行的观念意识,让权力运行在公平正义和阳光透明监督之下。 “破”传统文化糟粕,“立”廉政新文化。反腐是世界性的难题,“只要有权力,就会有腐败”。我们要在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的基础上,坚定文化自信。既要破除传统文化中的糟粕,如官场旧文化毒瘤遗留变迁为的搞任人唯亲、排斥异己在内的“七个有之”,又要吸收传统文化中的精华。“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至善”、“为官一任、造福一方、两袖清风”等家风家规、“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等民本情怀,传统文化中无不透露出修生养性、清廉从政为民的长远智慧。这些生生不息的廉洁、浩然正气文化也是今天我们应该继续传承和发扬的廉政新文化的重要内容。当然,还有坚守这些文化的人,困于其所处时代的原因,他们身上的“队伍文化”还有着浓厚的“忠君”色彩,但这并不妨碍我们今天的传承和发扬。新时代下,我们需要“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的党员干部队伍,更需要这样的“队伍文化”来充实、纯洁、支撑我们的廉政新文化。同时,我们还要有“规范文化”,法律、纪律制度、道德都是我们的社会规范,不管强制力的大小,我们都应该自觉遵守并从内心信服、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当然,随着社会不断向前变迁发展,社会规范、文化等价值观念变迁本身具有一定的滞后性,“文化滞后”不可避免,但新文化的社会价值普遍认同与自上而下的制度、理念强力推进宣教,将继承与发展的廉政新文化上升到我们的文化自觉,是非常必要与可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