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天中国的政治语境里,一个新词诞生了:廉洁建设。 如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提法已经被“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所取代。这是一种新的提法,也是一种新的动向,新的举措,需要我们认真学习,准确区分,创造性地执行。 廉洁建设的提法最早出现在2016年11月3日《中国纪检监察报》第1版报道,中央纪委发出《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通报》,“通知指出,全会对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出新部署,提出新的更高要求。要充分认识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其后,《人民日报》作了同样的表述。此后官方媒体一致使用“廉洁建设”的提法。 从“廉政建设”到“廉洁建设”,一字之差,意义深远。应当明确的是,廉洁建设不是不坚持廉政建设,更不是对廉政建设的否定,而是在廉政建设的基础上与时俱进,有所拓展,是在“做加法”。准确地表述就是:廉洁建设是廉政建设的升级版、拓展版、深化版。 一是对象拓展。廉政建设的主体是从政者,主要是各级种类党员领导干部。廉洁建设的对象拓展为全体公职人员和所有党员、全体社会成员。2015年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准则》修改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就是一个明显的信号。 二是事项拓展。廉洁建设不仅包括廉洁从政、廉以用权,而且包括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等。通俗的说法,从八小时之内拓展到了八小时之外,实现了廉洁的“全天候”。 三是领域拓展。从政治领域拓展到经济、社会、文化等领域,从而有利于更好地统摄廉洁文化建设、廉洁社会建设。 廉洁建设的新提法释放的是越往后执纪越严,继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信号,也是正风肃纪、反腐倡廉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的生动体现,再次彰显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改善政治生态和社会风气的坚定决心和使命担当,是我们党反腐倡廉的又一创新。 全面贯彻、大力推行“廉洁建设”需要从三个方面着手。一是突出廉政建设这个重点。新提法不是要削弱廉政建设,而是要加强廉政建设,治官治吏永远是第一位的,对于权力的监督,一刻也不能放松,防止权力异化永远在路上,它是廉洁建设的基础。二是促进全体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廉洁齐家、廉洁修身。新出台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对一般党员的四条要求,对领导干部的四条要求,清楚明白,这是廉洁建设的高线,每一名党员都要在坚守初心中孜孜以求,不断提高自己廉洁修养,争做廉洁表率。三是强化面向全党全社会的廉洁建设,大力倡导廉洁文化、廉洁政治、廉洁经济、廉洁生活,努力打造一个清明、高效、温暖、廉洁的社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