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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商收了定金却反悔,是涨价还是配车不足?_蔺存宝

来源:法律博客 作者:网友投稿 人气: 发布时间:2016-12-05
摘要:佛山日报全媒体讯 见习记者李晔至报道:近日,刘先生与4S店工作人员沟通时被告知定好的车由于供不应求无法交货,需要退还定金。“这分明就是涨价了不肯低价卖给我

车商收了定金却反悔,是涨价还是配车不足?_蔺存宝

   佛山日报全媒体讯 见习记者李晔至报道:近日,刘先生与4S店工作人员沟通时被告知定好的车由于供不应求无法交货,需要退还定金。“这分明就是涨价了不肯低价卖给我!”刘先生称商家不可能没车,明明有朋友以更高的价格拿到了车,自己不可能接受退款。今日(12月2日),经315栏目记者介入协调,4S店提出在12月中旬交车,消费者表示同意。

   据刘先生介绍,车展期间,他在日产吉泰专营店以12.8万的价格定下了一辆智享版新轩逸,并交付5000元定金。由于当时没有现货,刘先生与销售人员商定在12月前交车,并签下了交易单。“当时销售人员说没有复印机,所以这张单没有给我,我手上只有一张收据。”刘先生向记者展示收据,上面写着“定车款、5000元”。

   随后,刘先生得知朋友在该店以13万多元的价格拿到了车,便焦急地向工作人员求证。对方对此予以否认,并称由于现货不足无法交车,希望给他退回定金,刘先生怒而拒绝。近日,记者陪同消费者前往4S店进行协商,客服人员周小姐提出,当时交付的5000元只是诚意金,没有现车只能退款。如果消费者不同意,则需再等3个月。

   “这分明就是涨价了不肯低价卖给我!”刘先生认为根本不是配车原因,与商家协商失败。

今日,日产吉泰专营店总经理谭先生回应,该款车市场价格确有调整,但并不会影响订单,主要还是因为配车不足。同时他表示,“之前由于工作人员与刘先生沟通不畅,影响了协商结果。现在我们仍在跟进刘先生的订单,相信12月中下旬就能交车。”随后,刘先生再次到4S店协商,最终同意等到12月中旬。

   律师说法:定金有履约保证金性质

佛山日报天天315公益律师团蔺存宝律师认为,因为刘先生交的定车款具有履约保证的性质,在法律上属于履约保证金。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如果4S店单方违约,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此外,如果因违约行为导致消费者损失的,商家还应当承担赔偿损失责任。

   最后,蔺律师提醒消费者,要保管好消费过程中商家收取款项的凭证、订立的合同或预购书,甚至是沟通时往来的邮件及会话记录,为可能出现的消费纠纷提供相应证据,保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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