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司法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协会建设的意见》,提出将健全律师不良执业信息记录披露制度,推动律师执业行为规范和惩戒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 意见指出,应当进一步加强律师协会纪律建设,健全完善律师不良执业信息记录披露和查询制度,建立健全符合律师行业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完善律师实习制度,健全完善律师执业活动的考核制度。同时应健全完善投诉受理、调查、听证处理、复查申诉等工作程序,加强行政处罚与行业惩戒的工作衔接。 此外,律师协会应抓紧制定规范律师执业行为的行业规范和业务标准,完善会员服务管理、业务培训、对外交流、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等制度,筑牢织密律师执业活动监督、激励、约束的规范体系,修订《律师执业行为规范》和《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完善律师协会人员管理、经费使用等制度。 意见还明确规定,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为律师协会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健全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机制,推动完善律师行业财税和社会保障政策,健全律师协会会费收取和管理机制。 司法部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说,近年来,司法部不断完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准入、评价考核和惩处机制。2010年以来,制定了《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并且健全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两结合”管理体制,建立了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重大决策会商、重大情况沟通、重大信息共享“三项机制”。 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上半年,我国律师已达30.3万多人,律师事务所已达2.5万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