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听取了“雷洋案”5名涉案警务人员辩护律师的意见。对于辩护律师提出的意见记录在案,对于辩护律师准备提交的书面意见将予附卷。 同时,检察机关还应雷洋家属聘请的代理律师的要求,听取了意见,并已收取了材料。 检察机关将在办案中客观全面听取各方律师意见,依法公正处理案件。双方律师均对检察机关在办案中依法保障律师诉讼权利的做法表示认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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