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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尔事件伤了谁的心_王少明

来源:法律博客 作者:网友投稿 人气: 发布时间:2016-12-05
摘要:前几日,微信朋友圈被一篇文章刷屏,《罗某某 — 你给我站

前几日,微信朋友圈被一篇文章刷屏,《罗某某你给我站住》一篇文章的转载量剧增,点赞和打赏的数量也在日益攀升,然而就在微信公众号的文章迅速传播的时候,事情却迅速的发生了转变。

罗尔是南方某杂志的媒体人,他的女儿罗某某在此前被查处患了白血病,罗尔在突如其来的打击下,通过自己的微信公众号发表文章,通过获得打赏来为女儿治病筹款。后来,为了进一步扩大募捐的范围,和某公司合作,该公司承诺只要微信文章被转一次,就给罗尔一元钱,据说后来被转50多万次,罗尔能获得50万元的收入,加上罗尔本人微信公众号的收入已经达到上百万元。然而事情对罗尔来说却是急转直下,他的家庭情况及收入情况和女儿的生病支出,经网民人肉被公之于众。

罗尔的在深圳属于中产阶级,自己有三套房产,两部车,也就是他的经济状况还是可以的,仅凭自己是可以为女儿治病的;罗尔在微信公众号上募集几十万后,并没有停止自己的行为。在深圳像白血病这样的大病已经纳入医保,综合下来可以报销医疗费用的比例为60%,而且白血病的治疗费用虽然很高,但也不是不可预知的。在医院给出罗某某的治疗费用到目前仅为23万元,何以在获得了几十万的捐助之后,又与公司合作,来继续募捐呢,引起那些曾经献过爱心的人质疑也就不足为奇了;况且罗尔作为中产阶级,还是有经济能力为女儿治病的,相对于那些没有房产、没有车的社会底层的人,家里有人的得了重病需要治疗这样的情况,罗尔的情况不止好了多少倍。至少他还有从事媒体工作的经历,借用这样的优势筹到了钱,而很多经济真正困难有急需救命钱的家庭却筹钱无门。

针对这样的通过微信公众号的形式来获得捐款,应该理性的对待,不要爱心泛滥,在核实或是相关部门核实后再捐款也不晚;个人是没有募捐的资格的,只能是合法的慈善机构才有募捐的资格,但是罗尔在微信公众号里通过文章获得打赏与传统的募捐是有区别的,慈善相关的法律对这种新形势的募捐并没有规定的,即使罗尔的这种行为谈不上违法,但是以自己的女儿生病为契机,大肆的为自己吸金,确实是伤了那些为之捐款的人的心。

身为人父,女儿身患重病,在精神和经济的打击下,利用自己从事媒体工作的经验和优势,通过微信文章来募集资金,以解燃眉之急;而网友在举手之间献出了爱心,帮助了需要帮助的人们。这都是人之常情,但是当募捐的收入已经能为女儿治病,甚至自己的经济状况都不会受到影响,并未停止自己的行为,而是利用营销的方式进行募集资金,是难以让人接受和认同这样的行为。

罗尔的行为不但伤害了献爱心的人,其实对于人们对于慈善的看法影响也是负面的,就像当年的郭美美事件一样,当某一天,那些身处困境之中急需用钱的人,很难募集到救命钱;人们捐出自己的爱心之后,对这份款项的去处、是否真正起到了应有的作用更加疑虑,从而消减了慈善的热情,这样的影响不言而喻。

责任编辑:网友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