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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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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应司法规律 改革注入活力

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周发昌 发布时间:2017-07-23
摘要:适应司法规律 改革注入活力
  大型政论专题片《将改革进行到底》正在热播,它展示了改革取得的显著成绩和给我们的国家和人民带来的实惠。

  当今中国,在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加强顶层设计,稳步推进,不断去藩篱,斩荆棘,向市场要效益,问制度要活力,认识、适应、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奏响了经济转型升级的时代最强音。

  “改革只有进行时,没有终止时”。经济领域改革的同时,一场以让人民群众获得更多司法幸福感和获得感为目的的司法体制自我革命,正主动拥抱司法新常态,适应司法新规律,攻坚克难,爬坡过坎,给立案到审案结案的全过程注入新动力,焕发新活力。经济领域改革即为了适应市场规律,激发经济发展潜力,而建国六十八年的司法改革经验与实践证明,司法改革必须要尊重和适应司法规律。

  适应司法规律,就是要抓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抓住了牛鼻子,才能上下一盘棋,才能做到事半功倍。司法改革是项系统工程,任务繁重,要想把各项改革措施落地生根,关键要抓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为适应案多人少的司法新常态,要加快构建以审判业务需求为导向的专业化新型审判团队,“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要列明院庭长权力清单,厘清司法审判权与对于院、庭事务的司法行政管理权之间的界限。裁判者必须是审理者,只有还权于审判者,让审判者负责具体案件,确保审判案件质量,才是符合司法规律的必然之举。

  适应司法规律,就是要用好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的新钥匙。“科技进步一小步,司法进步一大步。”大数据时代,人民法院大有可为。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信息化浪潮给人民法院建设智慧型法院带来了机遇。要利用技术革新和第四次科技革命的人工智能,加强互联互通,打破信息壁垒,实现司法数据与外部协作、诉讼服务等的无缝对接,研发和利用审判辅助智能系统,补足人才队伍建设短板。法院干警要以更大的勇气和决心转变认识,树立大数据思维,提升大数据分析和挖掘能力,主动适应和应用新科技成果,为便民为民的诉讼服务,打通司法为民的“最后一公里”。

  适应司法规律,就是要走上既坚持顶层设计又尊重基层首创精神的新路子。司法改革既要顶层设计,又要尊重基层探索,让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司法改革任务重,时间紧,既要党中央加强统筹协调,完善配套措施,又要基层边改革,边实践,边总结。应鼓励和尊重基层符合党中央精神、符合各地实际、符合司法规律的实践创新、探索。贵阳、上海等地运用新科技,创造性地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走司法体制改革和现代科技应用融合的新路子就是很好的探索。我们要借鉴基层法院在改革措施落实中的优秀经验成果,确保改革经验在司法改革的广阔大地上全面开花结果。

  问题不会自己解决,“改革就是要奔着问题去、迎着困难上”。只要我们把握司法规律,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决策部署不动摇、不懈怠,就一定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司法文明发展之路。

责任编辑:周发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