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安徽省宗教事务局)原副主任沙圣虎(副厅级)涉嫌受贿、贪污、滥用职权一案,经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安庆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日前,安庆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沙圣虎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沙圣虎,听取了其委托辩护人的意见。安庆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沙圣虎在担任金寨县副县长、县长、县委副书记、县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利用职务便利,采取隐瞒事实、编造申报材料等手段,骗取宿舍租赁费、住房货币化补贴,数额巨大;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为有关公司提供帮助,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造成国家公共财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