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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持仿真枪抢劫多家超市获刑7年3个月

来源:法律博客 作者:网友投稿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1-25
摘要:一男子持仿真枪抢劫多家超市获刑7年3个月
  一男子持仿真枪接连抢劫三家超市。日前,该男子已被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3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2016年4月8日3时许,山东省男青年刘某在天津市河东区中山门一超市内,持仿真枪对超市营业员付某、张某进行威胁,从超市内劫取现金人民币1800余元。得手后,刘某又于当月26日0时、2时,采取同样手段,先后在位于天津市东丽区的两家超市内劫取钱款,后逃离现场。4月26日3时许,刘某被警方抓获归案,所劫部分现金已发还超市。经认定,刘某所持枪形物不认定为枪支。

责任编辑:网友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