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015年,工业和信息化部本级音像宣传片制作项目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标,直接委托所属单位承担,涉及金额138万元;所属北京市通信管理局的办公场所物业管理服务未按规定实行政府集中采购,涉及金额98.92万元。 4.2015年,工业和信息化部本级向所属机关服务中心拨付部机关搬迁项目财政拨款经费2000万元并全部列支,至年底实际签订搬迁相关合同金额1344.96万元,造成部本级多计决算支出655.04万元。 5.2015年,所属中国软件评测中心在会议实际未召开的情况下列支会议费,造成多计决算支出15万元。 (二)其他方面问题。 1.2015年,所属电子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未经审批出租房产,取得收入2356.22万元。 2.2012年4月至2015年,所属电子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3名干部违规在下属杂志社、出版公司兼职。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违规从零余额账户向实有资金账户拨款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对由参会单位承担会议费问题,要求相关单位归还会议费并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对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对决算支出不实问题,要求相关单位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未经批准出租房产的问题,要求严格履行报批手续;对个别干部违规兼职的问题,要求立即纠正,并全面清查党政领导干部兼职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工业和信息化部应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预算执行的规范性,加强对所属单位的监管和检查,提升所属单位人员预算和财务管理水平。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工业和信息化部正在积极组织整改。具体整改结果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向社会公告。 国家民委2015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5年12月至2016年3月,审计署对国家民委2015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国家民委本级和所属中央民族大学、民族文化宫等5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国家民委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委本级和20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国家民委2015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511 307.65万元,国家民委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467 349.5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43 958.15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见附表1。 本次审计国家民委本级及所属单位2015年度财政拨款共计128 745.25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总额的25.18%,审计查出问题对国家民委2015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国家民委本级及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5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对2014年度预算执行审计查出的问题,国家民委已责成相关单位尽快清理往来账、办理竣工决算等。相关整改情况,审计署受国务院委托已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并向社会公告。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5年,国家民委本级及所属民族文化宫在公务接待报销时,存在未按规定附接待公函或接待清单内容不完整等问题,涉及金额7.16万元。 2.2015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由专项转移支付改为一般性转移支付后,清理整合不到位,实际使用中仍限定了资金用途和额度,涉及金额7.28亿元。 3.2012年和2015年,所属中央民族大学以办公费、会议费名义列支3.7万元,违规将资金存放在酒店用于餐饮支出,其中2015年2.2万元。 4.2015年,所属中央民族大学以虚假合同列支宣传片制作费7.3万元,相关制作事项实际未完成。 5.2014年和2015年,所属中央民族大学未按规定及时上缴资产处置收入34.79万元,其中2015年28.57万元,导致少计收入。 6.2015年,所属民族问题研究中心提前列支2016年专题报道等支出15万元,造成多计决算支出。 7.至2015年底,所属中央民族大学有4708平方米房产未按规定登记固定资产账。 (二)其他方面问题。 1.2010年,所属中央民族大学在项目建设中,存在未经充分论证、未按规定签订施工合同、工程设计不合理等问题,致使项目建成后无法正常使用,330.64万元支出和投资形成损失。 2.2015年,所属民族文化宫未按合同约定收取房屋租金等收入1010.13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问题,要求加强管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专项资金整合不到位问题,要求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违规列支办公费和会议费问题,要求追回相关资金并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对以虚假合同列支制作费问题,要求加强合同管理,严格支出审核;对未及时上缴资产处置收入问题,要求纠正并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对决算支出不实问题,要求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房产账实不符问题,要求加强资产管理补登资产;对于项目建设形成损失问题,要求加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于应收未收房屋租金等问题,要求尽快收回。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国家民委应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严格预算执行,加强对所属单位的监督和管理,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国家民委正在积极组织整改。所属中央民族大学已追缴违规列支的剩余资金1.13万元,上缴资产处置收入34.79万元,并调整相关会计账目;民族文化宫已追回房屋租金65万元,调整相关会计账目,并就欠收租金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整改结果由国家民委向社会公告。 公安部2015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审计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