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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部门单位2015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审计结果(13)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6-30
摘要: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水利部正在积极组织整改。所属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购置的数据、软件已通过验收并上线使用;珠江水利科学研究院等单位已收回超预算列支公务接待费250.65万元;所属水科院制定了科研项目使用公务卡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水利部正在积极组织整改。所属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购置的数据、软件已通过验收并上线使用;珠江水利科学研究院等单位已收回超预算列支公务接待费250.65万元;所属水科院制定了科研项目使用公务卡结算管理办法,加强资金管理,规范支付业务。具体整改结果由水利部向社会公告。

农业部2015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5年5月至2016年3月,审计署对农业部2015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进行审计,并开展了预算执行审计分阶段实施试点,重点审计了农业部本级和所属中国农业科学院、财会服务中心等12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农业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47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农业部2015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2 815 817.7万元,农业部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2 371 946.82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443 870.88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见附表1。

本次审计农业部本级及所属单位2015年度财政拨款共计635 521.89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总额的22.57%,审计查出问题对农业部2015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农业部本级及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5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对2014年度预算执行审计查出的问题,至2015年10月底,农业部已采取将资金上缴财政、归还原资金渠道等措施进行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出台课题经费预算综合定额标准等制度规定,以上整改情况审计署受国务院委托已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并向社会公告;2015年11月以来,农业部继续加强整改工作,通过整改上缴财政8229.67万元,所属中国农业科学院已向中央编办申报解决所属事业机构编制、与相关单位协商收回对外出租的科技培训楼。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5年,农业部本级部门预算2058万元资金未及时细化到5家所属预算单位,影响预算执行进度,其中4家预算单位当年支出15.23万元,仅占预算资金58万元的26.25%。

2.2015年,农业部本级计划外召开14个三、四类会议,会议费支出160.91万元;所属中国农业科学院召开的18个四类会议参会人数超出规定845人次,涉及会议费支出57.79万元。

3.2015年,所属中国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报销的24.46万元境外住宿费无对应票据;未严格执行据实报销要求,导致多支付境外住宿费7.53万元。

4.2013年至2015年,所属中国农垦经济发展中心、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违规向在职人员发放节日补贴60.7万元,其中2015年25.9万元。

5.2015年,所属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和农业机械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取得技术支持、市场宣传服务等收入224.26万元,未按规定纳入单位统一核算。

(二)其他方面问题。

1.2015年,农业部在未批复初步设计和概算的情况下,先行下达所属单位基本建设项目中央投资计划1500万元。

2.至2015年底,所属中国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的4个试验基地635亩划拨土地未按规定纳入法定账簿核算。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部门预算未及时细化问题,要求规范部门预算编制;对计划外及超标准召开会议问题,要求严格执行会议管理相关规定;对未据实报销住宿费问题,要求进行清理,收回多支付资金,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发放节日补贴问题,要求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规范职工福利发放;对收入未纳入单位统一核算问题,要求调整有关会计科目和决算草案;对未按规定下达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计划问题,要求严格遵守基本建设项目审批程序,按规定下达投资计划;对划拨土地未入账核算问题,要求纳入单位统一核算。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农业部应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按照要求编制预算,规范“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支出,严格会议计划管理和控制参会人数。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农业部正在积极组织整改。所属中国农垦经济发展中心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已将发放的过节费58.1万元归还原资金渠道;所属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和农业机械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已将224.26万元收入纳入本单位统一核算。具体整改结果由农业部向社会公告。

商务部2015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5年12月至2016年3月,审计署对商务部2015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商务部本级和所属机关服务局、外贸发展事务局等6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商务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166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商务部2015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2 945 182.12万元,商务部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1 818 369.63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1 126 812.49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见附表1。

本次审计商务部本级及所属单位2015年度财政拨款共计2 197 450.97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总额的74.61%,审计查出问题对商务部2015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商务部本级及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5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对2014年度预算执行审计查出的问题,至2015年10月底,商务部已采取归还原资金渠道、调整有关会计账目等措施进行整改,以上整改情况审计署受国务院委托已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并向社会公告;2015年11月以来,商务部继续加强整改工作,通过整改归还原资金渠道1707.82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5年,商务部本级申报内贸工作经费项目预算未按规定细化落实到具体项目,致使1587.2万元资金当年结转未使用。

2.2015年,所属外贸发展事务局重复申报项目预算4510万元;所属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多报财政补助人员25人,多申领人员经费100.91万元,当年全部列支。

3.至2015年底,商务部本级11个项目连续3年未使用的结余资金4120.51万元,未按规定清理上报财政部。

4.2015年,商务部未按规定将商务部文印中心纳入部门预决算编制范围,当年收入548.21万元、支出667.47万元。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