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5年12月至2016年3月,审计署对侨办2015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侨办本级和所属中国新闻社、国务院侨务办公室侨务干部学校(以下简称侨务干校)等4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侨办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侨办本级和8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侨办2015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285 406.7万元,侨办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258 597.71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26 808.99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见附表1。 本次审计侨办本级及所属单位2015年度财政拨款共计48 905.17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总额的17.14%,审计查出问题对侨办2015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侨办本级及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积极利用信息技术加强预决算管理,2015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5年,侨办本级未按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实际实施政府采购522.38万元;将不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条件的4个数据库建设项目以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直接委托所属单位实施,涉及金额233.54万元。 2.2014年,所属中国新闻社为规避招投标程序,违规将2个政府采购项目拆分为多批次进行采购,涉及金额519.84万元。 3.2010年和2015年,所属中国新闻社和机关服务中心采购摄影器材、印刷服务等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涉及金额441.88万元,其中2015年172.39万元。 4.2013年至2015年,所属中国新闻社违规向本单位职工发放节日补贴763.95万元,其中2015年219.65万元。 5.2014年至2015年,侨办本级和所属侨务干校、中国新闻社委托开发的价值593.42万元办公软件、数据库等资产,未计入无形资产核算,其中2015年539.5万元。 6.至2015年底,所属中国新闻社少计对下属企业投资651万元。 7.2015年,所属侨务干校和中国新闻社下属单位将收到的课题费等93.6万元在往来科目核算,造成少计收入。 (二)其他方面问题。 1.至2015年底,所属机关服务中心3年及以上应收款项629.38万元,所属中国新闻社下属《智族》杂志社5年以上往来款项281.25万元,均未按规定及时清理。 2.至2015年底,侨办本级和所属机关服务中心固定资产财务账与实物账不符,分别相差268.41万元、56.27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未按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及政府采购不规范问题,要求今后加强管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违规发放节日补贴问题,要求纠正违规行为,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部分资产、投资、收入未入账问题,要求补计入账,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问题,要求加强清理催收工作;对固定资产财务账与实物账不符问题,要求加强清查盘点,确保相符并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侨办应加强预算编报管理,完善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强化本级及所属单位资产管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加强对所属单位的财务监管,督促其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强化对收入等的管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侨办正在积极组织整改。侨办本级、所属中国新闻社和侨务干校已将未计入无形资产的软件系统593.42万元补计入账;中国新闻社和侨务干校已将在往来科目核算的课题费等93.6万元计入收入;机关服务中心已对固定资产账卡不符问题进行了核对,调整了相关会计账目。具体整改结果由侨办向社会公告。 国务院扶贫办2015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5年12月至2016年3月,审计署对国务院扶贫办2015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国务院扶贫办本级和所属全国扶贫培训宣传中心(以下简称培训宣传中心)、中国国际扶贫中心(以下简称国际中心)等4个单位和主管的中国扶贫基金会等4家社会团体,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国务院扶贫办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国务院扶贫办本级和4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国务院扶贫办2015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9875.16万元,国务院扶贫办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9496.1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379.06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见附表1。 本次审计国务院扶贫办本级及所属单位2015年度财政拨款共计9875.16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总额的100%,审计查出问题对国务院扶贫办2015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国务院扶贫办本级及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5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5年,国务院扶贫办本级违规将应由自身承担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24万元转由所属信息中心承担。 2.2015年,所属培训宣传中心使用自有资金违规无预算列支2人次出国培训费用9.72万元。 3.2014年至2015年,所属中国扶贫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发展中心)无预算列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62万元,其中2015年8万元。 4.2014年至2015年,所属发展中心使用其房屋出租收入等违规向本单位职工发放节日补助74.62万元,其中2015年29.37万元。 5.2015年,所属信息中心和培训宣传中心违规将办公室装修费、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60.66万元转由国务院扶贫办主管的《中国扶贫》杂志社承担。 6.至2015年底,所属国际中心2012年至2013年拨付《中国扶贫》杂志社的编撰费用形成结余63.55万元,未按规定及时清理上报。 7.2014年和2015年,所属国际中心在《中国扶贫开发年鉴》项目中,违规向企业收取宣传服务费及代理费27万元,其中2015年22万元。 8.至2016年3月,所属培训宣传中心未按规定向有关单位退还2014年至2015年多收取的出国培训费89.61万元,其中2015年37.45万元。 (二)其他方面问题。 至2015年底,所属国际中心于2008年竣工使用的综合楼未按规定登记固定资产。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