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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部门单位2015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审计结果(11)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6-30
摘要: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由所属单位承担会议费问题,要求归还会议费支出,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所属中国建筑文化中心发放节日补贴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由所属单位承担会议费问题,要求归还会议费支出,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所属中国建筑文化中心发放节日补贴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违规从零余额账户向实有资金账户划转资金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相关管理规定;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按资金管理办法分配;对虚增事业支出问题,要求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违规组织出国(境)团组问题,要求严格执行出国(境)管理的有关规定;对报社违规收费问题,要求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对所属干部学院未经批准出租房屋问题,要求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利用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违规收费问题,要求进行清理并停止收费;对兼职取酬和投资民营企业经营业务获利问题,要求纠正违规行为;对少计收入和转移收入问题,要求收回资金,真实反映收支情况;对使用内容不真实发票报销、资金账外存放问题,要求纠正并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住房城乡建设部应进一步规范预算执行和财务管理,加强对主管社会团体经济活动的管理和监督,清理社会团体自行设立的评比表彰活动,确保各项活动合法合规。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住房城乡建设部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住房城乡建设部正在积极组织整改。所属中国建筑文化中心已将发放的节日补贴全部收回;中国建筑业协会项目管理委员会将转移收入结余资金985.32万元收回,相关单位正在办理注销手续;所属中国建筑业协会绿色施工分会已将使用内容不真实发票报销资金5.2万元、账外存放的资金67.56万元收回。具体整改结果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向社会公告。

交通运输部2015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5年5月至2016年3月,审计署对交通运输部2015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开展了预算执行审计分阶段实施试点,重点审计了交通运输部本级和所属救助打捞局、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等5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交通运输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24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交通运输部2015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2 444 450.39万元,交通运输部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2 308 670.12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135 780.27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见附表1。

本次审计交通运输部本级及所属单位2015年度财政拨款267 447.24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总额的10.94%,审计查出问题对交通运输部2015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交通运输部本级及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5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对2014年度预算执行审计发现的问题,至2015年10月底,交通运输部采取将资金上缴财政、归还原资金渠道、出台制度规范管理、处理相关责任人等措施积极整改,以上整改情况审计署受国务院委托已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并向社会公告;2015年11月以来,交通运输部继续加强整改工作,通过整改上缴财政578.54万元,处理7人。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5年,交通运输部审核不严,湖北、山东两省港航管理局向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专项补助672.67万元。

2.至2015年底,交通运输部本级2820.49万元资金长期闲置,未纳入预算管理;所属救助打捞局下属中国海洋工程公司未按规定清理项目结余资金630万元。

3.2015年,交通运输部本级年初预算101 570.3万元未细化落实到具体项目,执行中才将99 789.3万元予以细化,其余1 781万元调减预算。

4.2012年至2015年,所属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以下简称通信中心)未经报批自行收费25 184.31万元,其中2015年24 263.9万元。

5.2015年,所属救助打捞局违规批准和组织下属3个救助局开展经营活动,取得收入16 884.7万元。

6.2015年,所属救助打捞局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实际实施政府采购10 112.9万元。

7.2010年至2015年,所属通信中心下属公司在购买监理服务过程中,使用有关单位提供的假发票冲抵费用84.44万元。

8.2015年,所属通信中心等6家单位无预算或超预算列支会议费141.26万元;所属长江航道局等3个单位计划外召开会议27个,会议费支出27.13万元;所属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等18个单位违规在非党政机关会议定点饭店召开会议248个,会议费支出289.56万元;所属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等2个单位的23个会议超标准列支20.49万元。

9.2015年,所属东海救助局、南海救助局部分公务接待未按规定取得公函,涉及公务接待费支出8.09万元。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