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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部门单位2015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审计结果(10)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6-30
摘要:4.2015年,所属监测总站和环科院计划外召开50个会议,会议费支出91.69万元;环境保护部本级和所属环科院在非党政机关会议定点饭店召开会议2个,会议费支出43.08万元;所属环境规划院和监测总站超规定天数和人数召

4.2015年,所属监测总站和环科院计划外召开50个会议,会议费支出91.69万元;环境保护部本级和所属环科院在非党政机关会议定点饭店召开会议2个,会议费支出43.08万元;所属环境规划院和监测总站超规定天数和人数召开会议,超预算支出会议费15.16万元;所属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召开的1个会议超标准支出会议费等3.24万元。

5.至2015年底,所属环科院以前年度232万元应结转收入未及时结转,长期在预收账款科目挂账,导致财务核算不能全面、真实反映预算执行情况。

(二)其他方面问题。

1.至2015年底,环境保护部本级有8个以前年度已完工基建项目未按规定及时进行竣工决算,涉及金额2.54亿元。

2.2013年至2016年3月,环境保护部主管的中国环境科学学会未经批准自行设立2个职业资格并开展相关培训,共收费4641.26万元,其中2015年651.48万元。

3.2013年至2015年,环境保护部未经市场公开竞争,直接指定所属单位投资成立的企业开展认证工作,共收取认证费用1.85亿元,其中2015年7052.87万元。

4.2015年,环境保护部主管的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培训收入138.2万元未纳入法定账簿核算。

5.至2015年底,所属环科院对外投资20万元未纳入法定账簿核算;登记拥有的320项发明专利仅有52项纳入单位管理。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违规申请和编报预算问题,要求将重复申请的资金重新报批并按规定用途使用,将违规列支的资金归还原资金渠道,并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发放节日补助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长期借用其他单位车辆、非定点维修和租用车辆问题,要求清退借用车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对会议管理和经费使用方面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会议管理相关规定;对未及时确认收入问题,要求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未及时办理竣工决算问题,要求尽快办理;对设立职业资格并开展相关培训问题,要求按规定对职业资格认定和培训进行清理规范;对指定单位开展资格认证问题,要求推进该项认证的市场化;对培训收入和投资未在账上反映问题,要求登记入账并及时催收;对专利未纳入单位管理问题,要求加强专利资产管理。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环境保护部应强化监管,进一步提高所属单位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水平,清理规范职业资格设立和各类培训活动,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环境保护部正在积极组织整改。所属环境规划院已归还项目经费中编列的中国环境科学学会会费4万元,并进行了账务调整;所属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已清退违规发放的节日补助12.9万元;所属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已归还借用企业的车辆;所属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已将超标准列支的会议费等1.6万元归还原资金渠道;所属环科院清理并确认收入232万元;主管的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已收回培训费51.48万元。具体整改结果由环境保护部向社会公告。

住房城乡建设部2015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5年5月至2016年3月,审计署对住房城乡建设部2015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开展了预算执行审计分阶段实施试点,重点审计了住房城乡建设部本级和所属全国市长研修学院(以下简称市长学院)、住房城乡建设部干部学院(以下简称干部学院)等6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住房城乡建设部为中央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20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住房城乡建设部2015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119 854.03万元,住房城乡建设部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90 213.19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29 640.84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见附表1。

本次审计住房城乡建设部本级及所属单位2015年度财政拨款共计77 696.74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总额的65%,审计查出问题对住房城乡建设部2015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住房城乡建设部本级及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5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对2014年度预算执行审计查出的问题,至2015年10月底,住房城乡建设部已采取将资金上缴财政、归还原资金渠道、完善资产登记等措施整改,并处理了相关责任人,出台了加强资产等方面管理的8项制度,以上整改情况审计署受国务院委托已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并向社会公告;2015年11月以来,住房城乡建设部继续加强整改工作,通过整改上缴财政858.78万元,处理14人,制定资产管理等制度4个。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5年,住房城乡建设部本级违规将其召开的3个会议的会议费、专家咨询费和劳务费等支出19.08万元转由所属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承担。

2.2015年,所属中国建筑文化中心违规向本单位职工发放节日补贴82.70万元。

3.2014年至2015年,所属干部学院和市长学院未经批准,违规从零余额账户向实有资金账户划转财政资金913.12万元,其中2015年547.55万元。

4.2015年,住房城乡建设部在参与分配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中,未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在缺少各省上报的危房改造任务、补助资金申请及实施方案的情况下,会同有关部门下达了危房改造任务和资金。

5.2015年,所属中国建设报社以提取组稿费的方式虚增事业支出420.2万元,造成决算草案多计事业支出。

6.2014年和2015年,所属中国建筑业协会项目管理委员会等2家单位未经批准组织2个双跨(跨地区、跨部门)出国(境)团组。

(二)其他方面问题。

1.2015年,所属中国建设报社利用新闻报道文章违规收费872.34万元。

2.2013年至2015年,所属干部学院未经批准对外出租房屋,收取租金643.13万元,其中2015年295万元。

3.2013年至2015年,所属中国建筑装饰协会等7家单位利用举办评比、达标、表彰等活动,违规收费3544.58万元,其中2015年356.91万元。

4.2014年7月至2015年10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和个别国有企业的4名退休党员领导干部在所属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兼职取酬244.51万元。

5.2012年至2015年,所属中国建筑装饰协会部分干部职工共计24人,与其他自然人共同出资成立公司并经营协会相关业务,从中获利1035万元。

6.2012年至2015年,所属中国建筑业协会项目管理委员会将部分收入在下属单位核算,造成少计收入554.29万元。

7.2012年至2015年,所属中国建筑业协会项目管理委员会及其下属北京昌平中建协项目管理培训中心将收入1942.78万元转移到中国建筑业协会工作人员参股的企业核算,从中列支成本费用957.46万元。

8.2012年至2014年,所属中国建筑业协会绿色施工分会使用内容不真实的发票报销支出31.12万元。

9.2012年至2015年,所属中国建筑业协会绿色施工分会账外存放资金67.56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