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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勤华访谈 :中国法学研究三十年_朝霞满天(7)

来源:法律博客 作者:碧水蓝天 发布时间:2017-06-11
摘要:何勤华: 是的。整个社会知识的贫乏,学生主体的生活经历丰富、对知识的渴望以及年龄普遍比较大,这两个特殊的因素,现在都已不复存在。这大概就是我们和现在的大学生科研差异之原因所在。现在的大学生,更多地以完

何勤华:是的。整个社会知识的贫乏,学生主体的生活经历丰富、对知识的渴望以及年龄普遍比较大,这两个特殊的因素,现在都已不复存在。这大概就是我们和现在的大学生科研差异之原因所在。现在的大学生,更多地以完成学业为主,即使搞科研也更多地利用网络,在网上忙活得比较多。实际上,现在的研究生搞科研的热情还是比较高的,一般都参与了导师的课题研究。

记者:您感觉,除了科研上的差异之外,现在的大学生和那时的你们还有哪些不同呢?

何勤华:我感觉,他们的视野更开阔了,接受新事物也更加容易、更加迅速。网络的兴起,教学手段和方法的进步,如多媒体教学、PPT演示教学,甚至法律诊所式的教学,这些都可以使现在的法科大学生在更短的时间内,获取更多的法律知识,提升法律素养。可以这么说吧,我们这一代人在大学中的学习、科研表现,是全世界法学研究历史上的一个例外,不是一种常态,以前没有过,今后也不可能再出现了。

所以,回忆这些经历时,我们想告诉现在大学生更多的是,希望他们能够继续我们的学习热情、学习渴望和学习精神,如果他们认同了这一点,那么他们一定会比我们做得更好、更加优秀。

“一个法学家群体的崛起”

记者:您说的这些,不仅仅是对大学生,对我们每一个人都很受用。改革开放30年中国法学研究的巨大进步,应该与这一个时期我们的一批法学工作者的辛勤努力密切相关吧?

何勤华:你这个问题提的太好了。我个人认为:改革开放30年的一个更大成果是,中国崛起了一个法学家的群体,他们推动着中国法学研究的进步与繁荣。

这个群体,清华大学的许章润教授有一个分代,我则把它大致分成四代人。

第一代法学家大体是1920年之前出身的,如张友渔、陈守一、韩德培、王铁崖、李浩培、赵理海、芮沐、潘念之、王明扬、陈朝璧、周?、陈盛清等。他们在改革开放之初,法学界一片荒芜的情况下,筚路蓝缕,开辟出一条法学研究的学术道路。如张友渔、潘念之等对于法学基础理论和宪法,陈守一对于北大法律系的恢复创建,王铁崖、李浩培和赵理海等对于国际法的重建,韩德培对于国际私法和环境保护法的创建,芮沐对于经济法和国际经济法的创立,陈朝璧和周?之于罗马法的研究,陈盛清对于外国法制史学科的发展,甘雨沛对于比较刑法学的研究,等等,都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尤其是王名扬,在已近70岁的高龄时,老骥伏枥,辛勤笔耕,奋斗12年,推出了《法国行政法》、《英国行政法》和《美国行政法》三部力作,总字数达200多万字,真令我们尊敬和佩服。

第二代法学家大体是20、30年代出生的一批学者,如法理学、比较法领域的潘汉典、孙国华、吴大英、张宏生、沈宗灵、李放、吕世伦、黎国智等;法律史学科的张国华、饶鑫贤、张晋藩、曾宪义、杨鹤皋、王召棠、徐轶民、叶孝信、李昌道、陈鹏生、高恒、张警、杨景凡、王哲、由嵘、钱大群等;宪法研究领域的吴家麟、许崇德、肖蔚云、王叔文、何华辉等,行政法学界的罗豪才、应松年等;经济法学界关怀、杨紫煊、李昌麒等;民商法学科的佟柔、江平、王家福、魏振瀛、金平、徐开墅等;刑法学界的高铭暄、马克昌、王作富、高格、何鹏、杨春洗、杨敦先、曹子丹、苏惠渔等;诉讼法学界的陈光中、常怡、江伟、徐静村等;国际法学界的李双元、刘振江、余先予等。

这一代法学家是改革开放30年前期中国法学研究的主力军,他们不仅自己不顾人过中年,勤奋写作,奠定了法学学科的基础,而且呕心沥血地培养出了如赵秉志、陈兴良、怀效锋、朱勇、郑秦、黄进、余劲松、陈云生(这8人是新中国第一届毕业的法学博士)等一批中青年法学家。

记者:真不容易。那第三代就是你们这一年龄段的一批中青年法学家了?

何勤华:当然,法学界对第三代法学家的具体划分标准还不是很一致,有认为40、50年代出生的,有认为50、60年代出生的,有认为将粉碎“四人帮”之后恢复高考之后入学的77、78、79三个年级之前的学者归为第三代的。

我个人认为40、50年代出生,同时又是在80级之前的学者归为第三代,60年代之后出生的就视为第四代法学家了。

记者:那像王利明、韩大元、徐国栋、陈桂明等,都是1960年、1961年出生的,到底是第三代还是第四代呢?

何勤华:就看他是否80级之前的,如利明是77级的,国栋是78级的,大元好像是79级的,我将他们归入了第三代之中,80级之后的,就是第四代法学家了。当然,这也只能是一个粗略的划分吧。

第三代法学家是中国目前法学研究的主力军,他们几乎都已经是教授,大多数也都是博导了,既在科研上奋力战斗,也在教学上大显身手,带着众多的硕士和博士,法学学科各门学科的带头人,各个学会的会长、副会长等,也几乎都是由他们在担当着。这一批人数量也多,要举出他们的名字比较困难,所以我就笼统说了。

记者:60年代之后出生的第四代法学家,现在也开始挑大梁了。他们中也有一批70年代之后出生的,是不是也很优秀啊?

何勤华:是的。如经济法学界的罗培新、应飞虎,民法学界的张礼洪、金可可,法律史学界的王志强、俞江,等等,都是非常不错的。所以,对中国未来的法学发展,我个人还是充满信心的。

记者:是否不应该忽视最近去世的瞿同祖呢?我们都知道,他的《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影响了好几代中国法制史学者呢?

何勤华:是的。瞿先生虽然是搞社会学出身,但他将社会学方法运用于法制史研究之中,给了中国法制史学界以全新的研究视角,对推动法制史研究贡献巨大。

“见证中国法学研究30年”

责任编辑:碧水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