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1月8日,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在京闭幕。会议公报提出:2017年仍将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反腐工作延伸到农村区域。据通报,2016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村干部成效令人满意:查处乡科级干部6.1万人,一般干部7.6万人,农村、企业等其他人员25.6万人。 中纪委在会议中提出: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一级级向基层延伸,让广大群众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增加获得感,不断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民心是最大的政治,也是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百姓最关注身边的“苍蝇”,“微腐败”也可能成为“大祸害”。 苍蝇虽小,却易成群。这句话能很好运用在农村的村干部腐败上。细看近年来农村的腐败现象:村干部在危房改造中的虚假虚报;惠民下的民政拨款、修路补助、项目补贴等回扣利润巨大;村干部低买高卖农村土地,获取土地赔偿款暴利;村干部利用权利私下倒卖农村荒地等。种种农村腐败都鲜见于农村土地征收过程中,因村干部的拿回扣、骗补贴等手段,导致直接到农民手中补偿就被大幅度砍减,亏空现象频发。腐败的村干部就如“苍蝇般”在土地政策里见缝插针,结伴成群,啃噬着农村的基脚。 村干部的腐败成了制约土地赔偿的关键因素 而面对腐败,农民却“敢怒不敢言”,这主要是因为农村政策消息的闭塞和村干部的不公开,还有权利监督的真空状态。农村缺失真正的民主、公平、公开制度。 因此,2017年,中纪委发出公告:严肃查处“村干部”腐败。将反腐工作推进到农村,让农民切实享受反腐带来的成果。 土地征收责任、监督具体到个人,农村腐败从根治 细而言之,村干部在土地征收过程中的贪腐主要是因为村干部缺乏责任承担的机制,监控力量极弱。近年,城镇化速度越来越快,农村宅基地及土地面临大面积征收,村干部在征收过程中有着巨大的操控空间,只有严格的征收法律程序和责任监管制度,才能从根本上杜绝村干部的贪腐。 土地征收主要有以下流程:一、征地情况告知;二、征地调查确认;三、函告征地情况;四、函告征地情况;五、征地听证告知;六组织征地听证。各部分贯穿监督机制,结合2017年中纪委公告,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责任到个人,从根本上限制了村干部利用权力贪污腐败的行为,这当然需要农民自己积极参与到监督中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