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老虎都吃人,人所共知,乃常识也。 但也有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倔人。也出现过徒手打虎的英雄,千古传颂。 既怕被老虎吃,又要观看猛兽,唯一的办法就是将其捉入可控的空间,收费观看。 为了增加喂食的乐趣,还让猛兽猛饿,以增加饲料的销量。 那厢北京老虎吃人惨案余波尚在,这厢宁波老虎吃人惨剧又在上演。 唯一不变的是国人一致的叫嚣:不守规则者死。为此,不惜人肉被虎咬伤咬死者的资料,让其以前的不端行为呈现于国人眼前,或真或假,以泄国人之恨。仿佛老虎就是正义的执行者,法网恢恢,虎口无漏。这些人,本来该死。 你穷,不是逃票的借口。你翻墙,是被老虎吃掉的理由。老虎被杀,我们应该沉痛吊唁。正义的执行者,规则的守护者,居然要为不守规则者殉葬,简直没有天理了。 遥想当年在华夏大地上有过L省S市出台过一个规定,凡是闯红灯的,撞死白撞,机动车一律不负赔偿责任。可惜,这个伟大的创举被后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给否定了。后来的机动车驾驶员多么的跳脚惋惜啊,本来只要有个驾驶本本,都有冲向闯红灯行人的特殊权力,都有执行违规者死的伟大任务,都可以成为正义的执行者。一辆汽车,就是一头正义的老虎;一踩油门,就是捍卫规则的原始动力。 我们何尝不知道:闯红灯、随地吐痰、排队加塞、行贿办事、吃拿卡要、司法不公,弊病丛生; 我们何尝不梦想:守规则、倡法治、明教育、有诚信、礼义廉耻温良恭谦,民富国强。 但,我们这些痛恨、我们这些梦想,是依靠我们的大力油门,还是凭借几支饥饿的老虎呢? 孔子曰:“苛政猛于虎”,可知老虎历来是穷凶极恶的象征。可老祖宗也是教导我们不要去深山,免得被虎咬,并没有教导我们不要去城市,提防那些盘踞在墙根之下的饿虎。 “贪官全部枪毙,诈骗者死,我支持对拐卖儿童者处以极刑”这些甚嚣尘上的言论我们是不是很熟悉?很熟悉,很熟悉! 在一片死的好,活该,该死的欢呼声中,我听到了国人对于不守规则者的痛恨,听到了正义被执行的酣畅痛快,也听到了让祖国要在规则中崛起的爱国之情。 这时我突然想到中国依法治国的绝招:多多引进嫉恶如仇、严守规则、执法吃人的饿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