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是古理儿,是境界。这世道纷繁复杂的,谁敢说看得分明看得准,难得糊涂,才能保证进退都不失矩。 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是治术。你看那三班衙皂,每月也就二两俸禄,却个个起高楼、骑大马,能去深究吗?但哪天真要去深究了,他们满身都是短儿,这都还敢不听你的话! 万事不较真,门前无是非;标准有也没有,界线明也不明;说你行你就行,说不行就不行。一切都看睁开了眼还是闭上了眼,看长官心情如何,这里面的学问深着呢! 但现在是市场经济了,市场经济要交易,交易要有规则,而规则要分明。不仅对错要分明,合法与非法的标准要分明,权力可及、百姓可为的界线也要分明,否则,市场就很难建立起秩序,发展的后劲渐渐也就没了。 但市场终究还是逃不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点儿稔熟于心的老套路。我这儿做生意炼生活,着急着呢!您到底是允诺还是没允诺,大人您倒是给个明儿话呀!大人偏偏就是不给你说明白,等你上了套再说。 看人家隔壁老王摆了好几年的摊,也没谁说不对,这事儿大概是允许的,于是摊就摆上了,开始还好,摆着摆着就不好了,不好也还罢了,突然还犯罪判刑了,说你那压力大于/等于多少焦耳/CM2,“危害公共安全”什么的,就差说你涉黄了。这都嘛事儿啊?大雾霾天的,闹心不闹心! 还真象是站在京城的高楼上看雾霾,本来朗朗青天的,黑乎乎的东西突然就从南边漫过来了,然后就变了天了,顺便还让你自觉地把口罩给戴上了。 但毕竟市场经济了,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凡事都要依法,睁一只眼要有法律依据,闭一只眼也要有法律依据,在依法治国的时代,有几款法律条文在背后撑腰,睁眼闭眼都踏实。 于是,这么多年过去了,法治到底是个什么东西虽然依旧是霾里看花,但各个领域的法律条文早就多到足以遮天蔽日了。 其实立法一向是一门很深的学问,那些整天张嘴就是“约法减刑”、“谦抑”之类的黄口书生,一听就是不入道的门外汉。 立法学问之深,首先深在法条一定要多。遇到大小事都要讲“缺少法律依据”,以彰显各职能部门的重要、辛劳而且忧国忧民,然后,不断地制定各种法律法规,让法律条文多到不可胜数,多而且细。每一条就是一项权力,都能让开店摆摊的不知所措,还可以据此设机构、加编制等等。 其次深在法律规定一定要疏密有致。利益集中的领域要多留些空白,凡是空白的领域也就是执法者自己说了算的地盘。如果实在留不下空白就把标准定得高高的,高到寻常人跳起来也摸不到的地步,营造一个动辄违法、不动也违法的大好局面,不愁执法的余地不够大。 再次深在标准一定要飘忽不定。就算是再平常不过的小事也必须区别出好几种情形,最好还能不那么明显地尽量嵌些前后矛盾、可左可右的条文进去,以备执法时做出个什么结论都能有理有据。有人问为什么,就说转型时期社会变化太快,而滞后性又是法律的固有特性等等。就象某个被反腐的法院领导,主政期间搞的所有司法解释最大的特点就是把简单问题复杂化,把原本已经成型的裁判规则肢解得支离破碎、混乱不堪,以至于许多完全枉法裁判的案件竟也能找到依据,自圆其说。 立法的学问确实很深吧,但这还不是最深的。 与最深的相比,立法最多也就是打个底儿,在执法过程中如何把握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分寸,那才真真是最深的学问。 该闭眼的时候要闭眼。闭上眼是为彰显天下天平,万一太平不下去了,也要强调国情、实情,要能够罗列一大堆上头的政策、文件、法律、条文与下面实际状况不相符合的种种因由,要让那些因此而获益的各色市场主体不断地仰慕你的英明,不停地对你感恩戴德,要确保能做到:利是你的,理也是你的。 该睁眼的时候要睁眼。睁开眼是为树立权威,落实依法治国,也为提醒芸芸众生太平日子来之不易,美好生活全靠恩重如山的庇荫,别惹我不高兴,一旦较起真儿来你们全都够格儿关进监狱。当然,也必定要时不时地抓几个“无德”嫖客,判几个摆摊的“危险”老太太,以彰显天理昭昭,执法必严,道义和稳定一直都抓在我手里。 眼睛一睁一闭,一天过去了,又一睁一闭,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好几年了,再这么睁睁闭闭,几代人都要过去了,这样好吗?符合中央文件里所讲的“依法治国”的精神吗?(文:人半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