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被全世界律师广泛传颂的事实是,美国德州东部地方法院是最倾向于专利权人的,所以如果专利权人在这个法院起诉,更容易胜诉,更容易获得较高赔偿。同样道理,一个叫做德国的国家,全世界的专利权人如果在欧洲有发起侵权诉讼的意图的话,也一定会在德国法院起诉,因为又便宜又惩罚力度大又速度快。 案例学习,一方面是不懂的时候,看案例来学习,但对于资深律师来说,可能案例检索还有个重要目的就是了解具体的法官和法院对于某些观点的倾向性意见。作为一个资深菜鸟,可能以为,侵权诉讼不就是全面覆盖原则+等同替换原则嘛,这还有什么倾向不倾向的。非常正确,之前我就是这么想的,我以为法律已经解决了一切问题了,为一切问题都规划好了判决结果。任何一个人只要按照法律规定,就可以把事情的正义与邪恶分辨清楚,作出合理合法的判决。事实却完全不是这么回事,现在我的理解是:法律、司法解释、行政法规、地方规章,就好像一张一张网格逐级缩小的渔网,确实能将很多案件都包括在内,做到有法可依。但是,无论渔网的网格怎么缩小,都是有网格的,都是有漏洞的,弥补这些漏洞的,就靠法官个人了。 一些法律事实非常清楚,也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或者判例的绝大多数专利诉讼案件,确实可以做到在任何法院、任何法官,判决结果都差不多,只要他真正遵从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但是,事情总是有例外,每年法律都在变化,司法解释也在增加,就是在适应新情况的发展。但在新情况出来之后,新的法规还没有确定的时候,只能是靠法官造法了。 我认为,看案例,80%的目的是学习某个专业方向的法律,可能有20%的原因,是要总结出目标法院和法官的判决倾向,从而更有针对性地知晓第四种武器:焦点,应当如何使用。 这也就是为什么资深律师很牛逼,因为资深律师每年接触的法官可能上百人次,不需要查案例就可以随口说出来某个法官的学术倾向、经典判例和性格特点,知道每个法官喜欢听什么,喜欢看什么。所以,资深律师的胜诉率高也和这个有关系。 值得一提的是,天同律师事务所蒋勇律师说的三大诉讼法宝就是案例检索、模拟法庭和可视化。我这个七种武器的后三种,就与蒋律师说的三大法宝一模一样,我只是阐述一下这三大法宝的重要性的原因,并简述一下操作方式。 六、第六种武器:模拟 我觉得之所以要搞个模拟法庭,原因是人的思维的局限性,屁股决定脑袋。当你作为专利权人的代理人的时候,你会觉得专利的一切技术特征都是很牛逼的,实现了旁人无法企及的技术效果。当你作为无效宣告请求人的代理人的时候,你会觉得专利的一切技术特征都是现有技术,都是容易想到的,都是没啥屌用的。当你作为原告的代理律师的时候,你会觉得被告的涉案产品完全跟专利一模一样,一丁点区别都没有。当你作为被告的代理律师的时候,你会觉得全世界所有的产品都是这样做的,都比专利的申请日早,而且我的产品每个地方都跟专利不一样,就算只有棱角不同,别的都相同,也会认为产品整个都不同。 要打破这种思维上的惯性,只有模拟法庭才行,这就是为什么大家常常强调要换位思考的原因。但是,真正的换位思考是很难的,所以要搞一个模拟法庭。在专利侵权诉讼的模拟中,法官应当找一个根本不懂技术的流程部文员来当,因为法官当然是不懂技术的,就看原告被告的代理人如何表达了。在专利确权诉讼的模拟中,应当找个有经验的本行业的专利代理人作为复审委员会,懂点技术,但不偏不倚地判断专利是否存在创造性。 我真的做过类似的试验,试验的结果是,模拟法庭的判断结果,还真的是挺准的,与经典案例中法院的终审判决是相同的。我所做的,是把案例描述清楚之后,让听众们自动分成两组,分别力挺原告或被告的,并每个人说一段话支持自己的观点,找流程部文员做法官,听他们都陈述清楚之后,判断一下,自己认为是否侵权。 七、第七种武器:可视 可视化在专利诉讼方面,非常重要,极端重要。原因是,技术内容真的是很难表达。屡次出现,我指手画脚地说这个产品是怎么怎么回事,但法官看半天,说,再说一遍。 可视化技术,我想,最简单的就是出庭的时候应当带个投影仪和幕布,并自己的专利或者涉案产品,做成动画片,通过剖面图或者动作图的方式,表达清楚技术内容。 一图顶百句,一动画顶百图。 做动画片其实没有律师想象的那么难,主要还是因为律师绝大多数都是学法律的文科生,也许会觉得麻烦。其实一点都不难,因为,你让客户的技术人画就好了嘛,律师只要动动嘴。现在的三维绘图软件,比如Proe和Solidworks,本来就自带有动画功能。甚至PowerPoint也是带有动画功能的。 比如下面的两张图,用语言描述下边的非动图,要费多少话啊。但用上面的动画给法官看,秒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