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治公墓制度的其他建议 (一)可以举行法治歌曲创作大赛、演唱比赛等,以活跃生动的形式纪念法治人物烈士、法治事件等,丰富法治宣传形式,可以向全社会征集法治歌曲,尤其是为纪念因为法治过失而死去或者遭受不法严重侵害的人们。 (二)另一方面,每年可由公检法队伍等部门人员到法治公墓悼念缅怀。 (三)国家、省、市、县等各级可以建立法治人物纪念碑。 (四)另外,因为刑讯逼供而死去的人们都为法治献出了宝贵的生命,有理由得到我们的珍重和保护,可以仿照烈士,给他们的家人给予照顾,这是人文关怀,更是给予一线为法治事业作战的工作人员的支持和撑腰,这也能弥补国家赔偿制度单纯的金钱赔偿的不足和起到安抚受害者家属的作用。也令为法治献身的烈士们,死得其所。物质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给法官好的待遇才更加能够使法官做好本质工作甚至是“创收”。必定能够引起好的社会影响,甚至是法治参与热情的提高,近年来出现的法官辞职潮是法官工作责任与待遇性价比低的体现,这点也与改善法官工作待遇条件遥相呼应,法治的方方面面,都值得我们去重视。烈士子女是战争革命时期为革命战争而牺牲、为战争革命事业献身的战士的子女,当下是法治改革,成为典型、为法治事业献身的人也值得被铭记保护,对他们的家属给予照顾体现了对法治的良心和务实为民。 2014年10月23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第五点就指出要: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法治公墓制度的提出恰好也是响应党和国家法治社会建设的号召。 结语:但愿法治冤魂得到慰藉与尊重,越来越多的领导学者关注法治公墓制度建设。法治中国化进程更进一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