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日,河北唐山丰润区白官屯镇燕子河村发生爆竹爆炸。当地公安部门初步查明,事故原因系由个人非法私存烟花爆竹爆炸所致,目前已造成2人死亡,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控制,案件正在全力侦破之中。 春节即将来临,正是烟花鞭炮生产、销售旺季。然而,河北唐山、山东德州接连发生两起烟花爆竹爆炸事故,已致7人死亡,令人痛心疾首。虽然事故原因还有待查证,但很多案例告诫我们,几乎每一次烟花爆竹爆炸事件的发生,均是一次安全责任事故,要么贮存不当,要么操作失误。 烟花鞭炮爆炸事件频发,击中监管软肋。不可否认,我国既是烟花爆竹生产大国,又是消费大国,更是管理薄弱大国。首先,现行的烟花爆竹质量与安全国家标准存在很大安全漏洞,必须对其进行修订,提高安全标准,同时提高生产资质准入门槛。再者,无论是生产者还是监管者,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容不得丝毫的麻痹大意。 春节前发生两起烟花鞭炮爆炸事件,再次敲响安全警钟。事实上,为了预防爆炸事故发生,我国已制订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并出台了相应配套措施,对烟花生产、储存、运输等环节进行严格管理。但一些事故仍难以杜绝。这也提醒并警示相关部门,应切实加强对烟花的监督管理,严把生产、储存、出厂、上路、过境等关口,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并切实加以整改,依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等违法行为,严格处理相关责任人,以此有效遏制此类事故的发生,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