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因素。当然,家庭因素并不能决定一个人的整个命运,一个人的教育也很重要,在我看来,教育能够决定我们1/3的命运。虽然我们具体不能了解波斯纳在大学前的教育情况,但是其于1959年以最优异的成绩毕业于耶鲁大学英语系,1962年以全年级第一名毕业于哈佛大学法学院[15]。 对这些内容的解读或许应该结合美国的高等教育的模式来评价,一般来说,美国大学本科教育也是四年,前2年都是通识教育,第三年开始确定专业,但是,专业课程不会超过所有课程的1/3[16];那么我们就以通识教育为例说明。根据甘阳先生的叙述,美国的通识教育,从芝加哥大学的模式看(其他大学的模式虽然模式不同,但是其内容只是大同小异,都达致了一个共同的目的,即通识教育),在整个大学本科的教育过程看,前三年分别是人文科学、自然科学以及社会科学,最后一年是“整合课”,包括“西方文明史”和“哲学”,而且每一门课都不能是通论,只能是经典著作或重要文献,涉及西方社会主要的文学家、思想家等人及其著作,而且必须每周两课,每次80分钟,学生每两周交一次作业,每周讨论一次,对学生非常严格[17];这样的大学本科教育肯定会让学生对一个民族的传统文化有一个相当深刻的理解,或者说至少会让学生获得最为基本的而且是丰富的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以及人文科学的常识。这种教育机制对一个有良好家庭熏陶的波斯纳来说,难道他会落后?同时,其本科专业就是英语,他会不比别人在传统文学、文献更精通和准确,不要忘了波斯纳以最优生的成绩毕业于耶鲁大学英语系。在我看来,由于这时波斯纳已经20岁,其人生中的文学、美学教育几乎已经完成了,以后不会有很大的改变,同时也认为其在以后学术著作中所涉及的文学作品以及作家的接触几乎在这一阶段就完成了[18]。 在1959-1962年,波斯纳就读于哈佛大学法学院。在美国的法学院就读就相当于中国的硕士生教育。美国法学院的教学模式,根据苏力的叙述,一学期大约三门课,每一门课的老师为学生开出大约10本专著,且必须每10天完成一本书的阅读以及对该书的读书报告,因此,一个学生必须在一周内阅读近200页的文献或专著,并且在期末完成一篇15-35页的论文,相当于汉字8000-15000字[19];根据波斯纳在法学院能够以取得该年级第一名的成绩毕业和担任哈佛大学法律评论的主编就可以推定其在这段期间付出的努力程度远远超过上述的要求,虽然在前面的论述中提及的他父亲律师职业的角色可能会产生一些助益。因此,我们可以断此能够,在这种环境下,波斯纳也必定在这段期间将其学术的基本功牢牢地固化在自己身上了。 根据上面波斯纳的论述,我们可以发现美国的教育模式对学生能力的培养的确是令人咋舌的:第一,可以表现在对学生读书习惯的培养,不仅仅将学生学习兴起的“博”的方面,还有“专”的一面,这一点非常重要,远远超过对具体问题的关注和把握;第二,表现在对传统教育和经典著作教育的重视,从前面的论述中,只要是一个愿意学习的学生就能够对自希腊以来的西方文化传统有一个非常深刻的理解;第三,在我看来,最为重要的是让学生学到了非常丰富和重要的常识,这是让一个人变得自主、自治的重要基点(我一直觉得,我们中国的学生对常识的把握是在太肤浅了,也太少了,往往以自己的一厢情愿而思考)。正是由于这几点,对于铸就“波斯纳现象”的前提就基本完成了,如果这个学生在毕业以后还愿意从事的话。 工作后的人生经历因素。每一个人的人生经历都不同,而对于一个人对世界、人生和社会的看法却有深刻地塑造作用。波斯纳在哈佛大学毕业以后,做了大法官冉布能的法律助手,继之是在耶鲁、芝加哥大学担任法学老师;并自1981年起担任法官,同时兼任老师,至今(2000年)[20]。对于波斯纳来说,阅读文学著作本身就增加了很多我们不能真正体验的人生经验[21];在担任法官助手期间,主要工作都是写做,准备资料等,其曾经就为了工作的需要而自学经济学(根据苏力的叙述);担任教师,根据前面关于教育因素的叙述,如果波斯纳不继续保持那种能力(包括阅读和写作能力),能在耶鲁和芝加哥大学担任(副)教授;其在任法官期间,同时兼任教授,并且其从来就是亲自捉笔撰写司法判决,他的阅读和写作至少要保持的,或许真因为这样,才会有流言,即“波斯纳每天晚上都睡觉[22]”。 而美国法官通常深居简出,不需要像中国人一样,随时有诸般人际关系需要打理(中性意义上使用),他们的工作与社会人际关系(除了家庭人际关系)几乎处在“差序格局”之外;因此,法官的生涯不仅不会浪费时间,通常还有助于加深法律的实践性理解。另外,其教师身份可以真正有时间和空间梳理其学术思想和阅读学术文献,即使在取得一定学术成就之后与担任学院领导没有很大的关系,而且即使有也不会陷入诸多人际关系之经营。 因此,要成为一个波斯纳式的学者,除了具备天分与市场因素外,还必须,在不同的时期,阅读各种书籍与学术文献,而其数量以及对之的把握,必须用“学富五车”来形容——以获得理性的力量(当然也包括常识);丰富的人生经历(有时可以通过阅读文学作品补足)或许要用“饱经风霜”来形容,至少可以获取丰富的人生常识。而人的生命非常有限,在一定的时间内阅读的书籍(包括文献)和履及的人生经历有限,因此要取得波斯纳式的成就,家庭因素必然非常重要,虽然不是决定性的;如果在这个时间段家庭因素没有提供额外的“ 营养”,也不具有决定性作用,还有学校教育因素,但是这时其具有更大的决定性作用;如果在教育阶段都没有培养成学习和研究的能力,在工作以后真正能够再进入该行业的可能性就很小了。对于波斯纳来说,家庭因素肯定起了一定的作用,在教育因素中,根据美国的教育制度,不仅仅造就了波斯纳的成就的基础(只要他愿意),在我看来,也造就了“波斯纳现象”(即使没有波斯纳那么多产,也能逃脱50岁现象[23]),而大学以后的人生经历(担任教师和法官)只是波斯纳的学术思想的一种延伸,虽然不是一种必然之结果发生。 |